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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三人谈 | “农林22条措施”出台一周年——规范流转心方安》
1.
台胞台企能否获得土地经营权?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王平:
2.
怎样获得土地经营权?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王平:
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因为农村的土地尤其是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所以对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尤其是耕地经营权的,会有一定的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要求。第一,有没有经营农业相关产业的资质?第二,流转土地经营权要开展的农业项目是不是符合当地的产业发展规划?要进行项目审核。第三,在流转土地过程中,相关的矛盾纠纷、利益分享、到期履约,以及后续监管过程中可能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要有一系列的风险防范制度,要实行全过程的监管。
在这方面,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要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的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近期,我们也在安排部署这方面的工作,这中间也包括台胞台企。
那么,由什么部门来进行审核呢?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王平:
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因为还涉及到比如说资质审查、市场监管,还有信用审查,所以还可能需要相关的征信管理部门配合。
3.
流转土地的合同怎么签?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王平:
这个方面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也很明确。第一,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所以流转时间不能签太长。第二,这位台胞所反映的问题,可能涉及到了他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些短期的利益行为在里面,所以要签好合同。标准的合同可以约定,比如说到期的优先续签、续租,以及土地投入的补偿等,都可以在合同里面明确规定。在大陆,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村土地的承包权,放活土地的经营权,当然也要保护土地的经营权,所以合同很关键。请这位台胞在签合同的时候,包括到期的续租、投入的补偿等,都要在合同里一并清楚地写上,合规合法地约定。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王平: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王平:
去年,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几个部门已经推出了农村土地出租合同的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入股合同的示范文本,这些都在农业农村部和其它相关的网站上、微信公众号上可以查到。今年,我们也准备大力推广这方面的示范文本。部分地方在使用过程中,也会根据本地区实际,在标准示范文本的基础上,添加了一些符合当地情况的条款。这些标准的示范文本,我们都是与相关部门,包括法律专家进行多次深入研究,仔细论证过的,可以很好地保障流入方和流出方的权利和义务。
4.
以土地入股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
广西两岸红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 庄久毅:
我是用土地租金作价入股的,每个农户既是土地的拥有者又是分红的股东,他们还可以到基地打工。
因为村民多,所以我就从村小组、村委会开始谈,由他们村合作社去处理土地的流转问题。然后,村里的合作经济体再来跟我的公司对接签订合同。就这样一村一村签下来,每个村、每个小组全部要参加在里面,所有的村民一起参加,一户都没有漏掉。现在在广西贺州已经有三个村,一共两千两百多户参加了。
广西两岸红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 庄久毅:
广西两岸红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 庄久毅:
广西两岸红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 庄久毅:
5.
土地入股方式注意“两个防范”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王平:
土地入股也是取得土地经营权的一种方式,从庄总这个模式来看,实际上是整村、整组的土地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这种方式也是市场行为,但是我们从政策角度看,重在“两个防范”。第一个“防范”就是大面积的土地入股要符合土地的用途,尤其是耕地要防止“非农化”,基本农田要防止“非粮化”,因为它的面积比较大。第二个“防范”就是防止侵害农民利益,农民在土地入股过程中是弱势群体。农民遇到灾害怎么办?庄久毅的做法还是比较不错的,最起码能够保证农民的基本收益。我们鼓励土地入股,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但是也要求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比如说履约风险,可以先租后股,先以出租的方式保证地租收入,再以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经营。同时,我们还鼓励或者要求有些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搞农民的优先股。所谓优先股,就是农户没有经营决策权,但是有优先收益分配权。同时,我们也可以考虑各种因素,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农业公司,如果将来经营遇到风险的时候,我们也要求有合同约定,或者地方政府要协调入股的农户,能够以某种方式优先赎回经营权,稳定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
6.
土地流转到期后如何续租?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王平:
从法理上讲,他的这个担心是没有必要的。第一,因为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村委会在某些地方、某些时候只是代行集体所有的权利而已,所以真正的出租方是农村村集体而不是村委会。
第二,我不知道他租的土地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如果是耕地承包地,村委会的做法是对的。因为到明年、后年,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可能会出现二轮承包到期要进一步延包的问题。我们土地承包法也明确规定,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
第三,续签的问题,完全可以在合同中做明确规定。可能台胞朋友在流转了土地以后,会做一些投入,签合同的时候要明确,其一,要有优先的续租权;其二,如果不续租的话,要有明确的补偿标准。
对于那些违反土地用途搞耕地“非农化”的,我们法律和政策是不支持的。对拖欠农民地租、侵害农民权益、破坏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的,我们的法律也是不支持的。
7.
土地流转的价格怎么定?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王平: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王平:
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都可以看得到,台胞朋友们多关注就可以,直接下载。另外,我们近期正在推一个微信版的小程序,台胞朋友们都可以关注这个微信小程序,可以下载打印使用,也可以在线网签。
关于台胞台企贷款保险方面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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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丁华明 摄像|刘树文、梁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