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5月16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治理办)召开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领会省领导关于生活垃圾批示精神,分析当前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下步工作举措。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长春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李后强出席会议。
省治理办通报了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四位专家介绍了“关于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破解分类难题的建议”有关背景情况,省文明办、教育厅、科技厅等省直部门和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南充等市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围绕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发言。
会议指出
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密切关注的“关键小事”。2016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有关部署,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垃圾分类作为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单位多、牵扯面广,目前我省与国家要求、人民期待还有不小差距,要实现真分类、分好类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会议强调
要客观分析垃圾分类的现状,准确研判各城市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分类管理水平、群众文明程度等方面的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要科学研究垃圾分类的制度和机制,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不断细化政策体系、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推动形成垃圾分类规范体系;
要以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重点,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规范解决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和可回收物的出路问题,鼓励成都、德阳、广元等重点城市大胆探索试点;
要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管理,加快设施设备建设,补齐设施能力短板,保障垃圾分类需求;
要按照《固废法》相关要求,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城市立法,省级层面同步加快垃圾分类专项立法;
要强化经费保障,充分结合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现有政策资金,加强对垃圾分类投入,鼓励各地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费制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序推进垃圾分类。
省治理办相关成员单位,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南充市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课题组专家参加会议。
编辑:刘雪艳 | 责编:钭海军
消息来源:省治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