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财政部与IUCN签订资金协议,“通过森林景观恢复和国有林场改革,增强中国人工林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项目”(简称国有林场GEF项目)正式踏入江湖!立志要在中国推动森林景观恢复和可持续森林经营理念,全面支持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山水林田湖草的综合治理。
江湖前辈不禁要问了,“少侠年纪不足半岁,口气倒不小!你师从何处?有什么本事啊?”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是时候亮出自己的底牌了——
我太太太师傅是联合国!
二战期间,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都陷于轴心国的铁蹄之下,战争之中,各国政府开始思考胜利的意义和未来的方向。于是 1941年6月,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联邦的代表以及当时在伦敦的9个流亡政府结成同盟,签署了《同盟国宣言》,这就是联合国的雏形。
之后,和平的向往、维持世界安全的决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家, 1945年10月24日,经安理会的批准,联合国正式成立!
现已联合了193个国家,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保护人权、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国际法为主要使命,由大会、安全理事会(安理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六个部门组成。
全球事务繁多,联合国自己实在难以应对,于是收了许多“二代弟子”(下设了许多组织)专门负责相关问题。与我们渊源颇深的几个组织有:
尽管保护环境已是地球居民的共识,但是对环境的治理却依然不够有效。因为环境治理必然涉及到2个问题:谁治理?治理多少?
从责任上讲,发达国家的繁荣是建立在过去消耗污染甚至剥削别国的基础上的,而发展中国家则更像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如,1990年,美国加拿大欧洲和日本的消耗量占当年受控化学品消耗总量的80%);
从能力上讲,发达国家掌握着更多的资金和更先进的技术,而发展中国家做治理却要牺牲一定发展的机会。
从方法上讲,即使很多发达国家愿意直接资助发展中国家,但是总难免因开拓海外市场的私心而附带苛刻的条件;而通过多个国际组织监管的多边资金机制又难免因为繁琐复杂而效率低下。
见此情况,经联合国决议,联合国环境署配合1992年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在巴西里约举行为期两周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UNCED)。这次会议是环境史上的里程碑,汇集了183个国家和70个国际组织共同参与,通过了5大成果性文件: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21世纪议程》
《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两个《公约》明确了各国的责任与义务,并建立了一套相对而言更公平、高效并切实可行的资金机制,这个资金机制的运行机构就是本派第三代弟子——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世界银行共同筹建的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该机制一直存在争议,后来经过不断地变革整改,于1998年才正式成为公约的资金机制,后又被选定为《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资金机制,业务领域包括了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国际水域、土地退化、化学品和废弃物六大方向。GEF有一套完整、科学、严格的项目机制,至今已为165个发展中国家的3690个项目提供了125亿美元的赠款,并撬动了580亿美元的联合融资。
在这个过程中,”二代弟子“也一直作为全球环境基金的执行机构贡献着力量: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科学技术项目,包括数据收集、研究和信息交流以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发展和技术分析,为项目有关的全球、地区和国家环境评估、政策框架、国家环境协定提供指南;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负责开发和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引导NGO和社区参与实施GEF项目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
世界银行:审核资助项目的议定增加成本,以及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作为GEF信托基金的受托人,负责接受缴款,并分配给各执行机构。
可是这样的效率还是不够高,不同的森林对环境的影响力是不一样的,那么优先选择全球面积大、位置好、易恢复的森林是不是可以更高效的达成目标呢?于是IUCN牵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向全球环境基金(GEF)申请了54 00万美元,选择与10个有巨大恢复潜力的国家合作了全球景观恢复倡议(TRI)项目,它将通过政策制定和整合、实施恢复计划和补充举措、能力建设和财政动员、知识共享和伙伴关系来达到景观恢复的目标。
国有林场GEF项目即为TRI的中国子项目,将为全球森林恢复行动注入中国力量、贡献中国方案、并在国际平台上展现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新面貌!
最后,秀一张“门派”全家福
继承环保精神,维护世界和平
注:图中线条不代表从属或管理关系;
联合国经理会负责与UNDP、UNEP、WB等二代机构的对接工作;
UNEP和WB推动了GEF的创立,并和UNDP共同成为GEF的执行机构;
UNESCO推动了IUCN的创立;
GEF为TRI项目提供资金,IUCN、UNEP和FAO为TRI的发起和执行机构;
国有林场GEF项目为TRI的中国子项目(没有标出来的是:其执行机构为IUCN和中国林业和草原管理局)
参考网站:联合国官网;联合国环境署官网;IUCN官网;
参考文献:
朱焱,《中国气候外交研究》,2004
华瑀欣,《全球环境基金的产生与发展——以国际气候变化法的资金机制为视角》,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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