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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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安义县公安局
2021年2月20日
警情通报
自我县发布《禁火令》以来,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和执行,但仍有少部分人不以为然,麻痹大意,违反政府禁令,违规野外用火。下面,安义公安公布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禁火令典型案例,请广大群众切莫心怀侥幸,切实做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带火!
1、高某祭祀烧纸违反《禁火令》被拘留。2021年2月18日15时许,高某(男,51岁,鼎湖镇前溪村人)在鼎湖镇鼎湖家园祖坟祭祀时,因将点燃的爆竹丢入杂草引发火情,面积3亩左右,造成某桃园灌水管(价值3000余元)损失和环境污染,其行为违反了《禁火令》。目前,安义县公安局对高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2、黄某祭祀烧纸违反《禁火令》被处罚。2021年2月18日10时许,黄某(男,48岁,石鼻镇京台村人)在石鼻镇京台村石溪组祖坟祭祀时,因点燃爆竹时引发火情,面积3亩左右,造成环境污染,其行为违反了《禁火令》。目前,安义县公安局已对黄某依法处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3、杜某祭祀烧纸违反《禁火令》被处罚。2021年2月18日11时许,杜某(男,69岁,石鼻镇堎上村人)在石鼻镇堎上村杜家村祖坟祭祀时,因燃烧纸质祭祀品引发火情,面积3亩左右,造成环境污染,其行为违反了《禁火令》。目前,安义县公安局已对杜某依法处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4、谢某祭祀烧纸违反《禁火令》被处罚。2021年2月18日11时许,谢某(女,74岁,石鼻镇潘家村人)在石鼻镇潘家村江基组祖坟祭祀时,因将点燃的爆竹丢入杂草引发火情,面积3亩左右,造成环境污染,其行为违反了《禁火令》。目前,安义县公安局已对谢某依法处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5、周某祭祀烧纸违反《禁火令》被处罚。2021年2月18日14时许,周某(男,23岁,龙津镇阳湖村人)在龙津镇阳湖村祖坟祭祀时,因将点燃的爆竹丢入杂草引发火情,面积4亩左右,造成环境污染,其行为违反了《禁火令》。目前,安义县公安局已对周某依法处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安义公安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近期天干物燥、草枯柴深,请广大群众切莫心怀侥幸,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护我们共同的绿水青山。对违反《安义县人民政府禁火令》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安义县公安局
祭祀烧纸可能引发火灾
危害生命财产安全
还会造成环境污染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公安机关对违反《禁火令》的行为
将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安义公安
编辑:陈磊
审定:饶军
核发:杨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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