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加大对来萧人才的租房保障,助力人才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根据《萧山区人才租赁房分配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才租赁房专项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房源情况
萧山区本级人才租赁房(以下简称人才房)为钱江世纪城人才专项用房一期项目(位于钱江世纪城丰二路和永晖路交叉口),现有户型为50平方米、7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150平方米。产权单位为杭州萧山三阳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单位),配有家具、电器等基本生活设施,其他生活用品自备。具体申请通过“金钥匙人才之家”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提交。
70平方米(含)以下户型出租价格为42元/平方米·月,70平方米以上户型出租价格为35元/平方米·月,相应价格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根据先租后补原则,人才在足额缴纳相应房租后,如符合我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政策规定的,可申请对应层次的租房补贴。
受理时间
人才租赁房申请分集中式申请和常态化申请。本次专项申请从即日起至3月31日,用人单位和人才可登录申报系统,提交相关申请。后续接受常态化申请,仍按原申请条件审核。具体申报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2。
申请条件及对象标准
一
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需持有杭州健康码绿码。
2.申请人用人单位工商(民政)注册、税务登记在萧山区。
3.申请人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本次申请期内人才可不作社保或个税要求,但入职后需按要求及时缴纳到位。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
4.申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萧山区无住房(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交付前视作无房)。
二
申请对象分类
申请对象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01
中高级人才
经认定的A-F类人才。A-F类人才根据杭州市和萧山区人才分类认定办法予以确认。符合条件的进站博士后可参照E类人才标准申请。对于新来萧未完成人才分类认定的硕士、博士人才,本次申请期内可凭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先予申请,入职后需及时完成相关人才分类认定。
02
杭州市“创客天下”总决赛落地项目、入选我区新一轮“5213”引才计划领航类(含)以上类别项目及原“5213”计划重点类项目的公司股东和主要团队成员,可享有最多3个名额的申请资格,企业可在申请名额内自主决定配租对象,符合A-F类中高层次人才申请资质的不占企业配租名额。我区引进的“一事一议”类重大人才项目企业,按照签署的协议规定执行。
03
青年人才
要求相关人才毕业五年以内,并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国内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具备学历、学位双证);
(2)列入“双一流”大学及国际QS100以内知名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
三
申请面积标准
各类人才原则按以下面积标准进行申请:
1.中高级人才中的A—C类人才可结合家庭人口实际选取适当户型入住;
2.中高级人才中的D—E类人才和重点项目人才可选取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户型入住;
3.中高级人才中的F类人才和青年人才可选取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入住。
符合条件的同一用人单位同性人员可申请合租,其中7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户型允许2人合租。
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网址:
“http://htj21.xskey.cn/company/”
注册单位账号(已有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账号,首次登录申报系统的,可直接使用原有的管理系统账号及企业统一信用代码直接登录)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随后组织单位人才在手机端安装“金钥匙人才之家”APP(可从苹果市场或安卓市场下载),按申报系统要求注册账号、填写必要信息、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2、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在申报系统内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监督。
3、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萧山区人才租赁住房申请人员公示表》上传至申报系统,由区级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4、准租认定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经公示后核发《萧山区人才租赁房准租资格证》(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内自行下载)。受疫情影响准租资格证已过期的给予适当延长。
5、人才选房
产权单位组织中高级人才、重点项目人才、青年人才依次选房,不再另行发布选房通告,原则上根据申请情况,3月底前组织开展2-3次选房,具体时间以产权单位通知为准。
6、办理入住
根据选房结果,由产权单位与申请人和用人单位签订三方租赁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有简单点的操作指南吗?
当然有啦,看下面
小编为您送上金钥匙人才之家演示视频(用人单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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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赁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才、用人单位与产权单位续签三方租赁协议。租赁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符合条件且确有需要的可延长租赁期,但同一承租人总承租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退出程序
人才租赁相关人才房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产权单位有权与人才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须在10个工作日内腾退相关住房,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用人单位的人才租房申请资格,并记入相关人才诚信记录。
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取得人才房准租资格的;
租赁期内出现用人单位迁出萧山区或倒闭、破产、歇业等情形的;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承租人或未按期缴纳房租等费用的;
连续空置3个月以上或人才、用人单位主动提出退租的;
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改变该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结构的;
损坏承租房屋,未在产权单位要求的期限内修复或赔偿的;
承租人才已购买住房等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或者人才、用人单位违反其他规定或合同约定的。
申请材料明细
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工商(民政)执照、《萧山区人才租赁住房申请人员公示表》(用人单位提供);
2、人才分类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中高级人才提供);
3、重点项目扶持协议(重点项目人才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青年人才提供);
5、申请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如属创业人员的则提交股东情况证明材料(人才提供);
6、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人才提供);
7、家庭成员住房查档证明(人才提供);
8、无房申明具结书(人才提供)。
材料提交时均须为相关原件的高清数码照片,大小不超过5M。部分材料模板详见附件3。
其他事项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
83521955(人才基本资格审核)
82898272 (“金梧桐”租房补贴及人才分类认定)
区住建局咨询电话:
83819101(住房审核)
人才房管理单位咨询电话:
83875335(选房、合同签订和日常管理)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1.用人单位申报审核说明手册
2.人才申报说明手册
3.萧山区人才租赁房申请材料参照模板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输入“n4tr”获取附件
| 来源:萧山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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