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4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咨询文件”),就建议优化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征询市场意见。就咨询文件提交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
*详情请见: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News/Market-Consultations/2016-Present/April-2023-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Consultation-Paper/cp202304_c.pdf
摘要
规定所有发行人在其 ESG 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的信息
建议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
首个适用ESG报告新规的财政年度: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
推出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气候准则的新气候信息披露要求
订立若干气候相关披露的过渡规定
过渡条文:尚未按要求作披露的发行人可以提供定性披露,亦应披露有助读者了解相关事项的资料及其完全遵守有关规定的工作计划、进度及时间表
过渡期:2024 年1 月1 日生效日期后首两个汇报年度
过渡规定适用于以下披露:(i) 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财务影响,(ii) 范围3 排放,以及 (iii) 若干跨行业指标,包括过渡风险、实体风险、气候相关机遇和资本配置
背景资料
为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联交所全面检讨了其ESG框架,以确保其继续紧贴国际发展,并且继续反映市场持份者的期望及促进市场调整资金分配,以达到更加可持续的未来。
主要建议
联交所建议规定所有发行人在其 ESG 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的信息(即提升目前的 “不遵守就解释” 要求),及推出符合ISSB 气候准则的新气候信息披露要求。ISSB气候准建基于TCFD建议的原则。
管治
披露发行人用于监察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管治流程、监控和程序
策略
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
披露发行人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及其对发行人业务运营、业务模式和策略的影响
过渡计划
披露发行人如何应对其识别出来的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包括对其商业模式和策略作出的调整、适应及减缓措施,以及为此类计划设定的气候相关目标
气候抵御力
披露发行人的策略(包括其商业模式)及运营抵御气候相关变化、发展或不确定因素的能力,并须使用切合发行人自身情况的气候相关情境分析方法对其进行评估
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财务影响
披露气候相关风险以及(如适用)机遇对发行人财务状况、财务表现和现金流量的当前(若属重大则须量化) 及预期(定性的)财务影响
风险管理
披露发行人用于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的流程
指标和目标
温室气体排放
披露范围 1、范围2及范围3排放
跨行业指标
披露 (i) 容易受过渡/实体风险影响或 (ii) 涉及气候相关机遇的资产或业务活动的金额和百分比,以及用于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资本开支金额
内部碳价格
若发行人设有内部碳价格,披露其内部碳价格及说明发行人在决策中如何应用碳价格
薪酬
披露如何将气候相关考虑因素纳入薪酬政策
行业指标
考虑国际ESG汇报框架下的行业披露规定,并作出发行人认为适当的披露
建议生效日期和过渡规定
《上市规则》的新气候信息披露规定的修订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并适用于在生效日期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ESG报告。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应注意新的气候信息披露规定,并着手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以确保他们在上市后能在《上市规则》的新规定生效时遵守有关规定。
考虑到发行人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及工作才可遵守某些披露规定(详情见上方 “摘要”),联交所制定了适用于发行人于2024年1月1日生效日期后首两个汇报年度的ESG报告的过渡规定。发行人须在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全面遵守所有新的气候相关披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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