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背景
1992年6月,联合国通过《生物多样性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生物资源,目前共有196个缔约国。中国作为最早的缔约国之一,大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
2021年,中国成功承办以“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主题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一阶段会议,并暂定于2022年第三季度召开第二阶段会议,会议将制定未来十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出的愿景为:使生物多样性丧失加剧的趋势在2030年稳定,到2050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金融领域,2022年3月24日,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联合国际可持续金融政策研究与交流网络(INSPIRE)发布了《央行、监管机构与生物多样性: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行动议程》,建议并呼吁各国央行和监管机构采取措施应对生物多样性风险。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毕马威一直在积极采取行动。
2021年10月,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国际金融论坛(IFF)等机构联合发起的生物多样性金融伙伴关系在北京正式启动,向全球发出《生物多样性金融伙伴关系全球共同倡议》。毕马威鼎力助阵并作为首批成员加入“生物多样性金融伙伴关系”。
2. 生物多样性风险评估
生物多样性相关的金融风险类型
生物多样性风险的评估框架
3. 生物多样性风险管理的挑战
虽然生物多样性风险与气候风险有类似的评估思路,然而实际操作层面,生物多样性风险评估在度量指标、基础数据、情景设定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
在度量指标方面,关键挑战是缺乏和气候变化相关的生物多样性度量指标,类似于气候风险管理领域的二氧化碳当量指标。生物多样性足迹评估方法是很好的尝试,但目前尚未形成统一可量化的生物多样性度量指标。
在基础数据方面,生物多样性风险相关数据积累较少,无法对生物多样性评估提供有效支撑。同时,度量指标的缺乏也导致生物多样性数据收集工作无法形成统一有效的收集标准。
在情景设定方面,生物多样性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非线性,使得难以构建一致全面的生态系统未来情景;其次,如何确定合理的情景分析时间范围也需要更多讨论;最后,长期而言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情景需要综合考虑,但目前尚未有成熟实践。
4. 建议
对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而言,尽管监管机构尚未出台具体的监管文件,但金融机构应开始将生物多样性风险纳入管理框架,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风险管理和评估流程。具体而言,毕马威的建议如下:
金融机构应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长期战略中,逐步减少与生物多样性负面影响高的行业和活动相关联的投融资,条件允许的可尝试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以及落实目标的时间线。
金融机构可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制度工具,完善生物多样性风险的管理与评估流程,可参考的工具如下:
重要生态区域禁入政策,限制对法定保护的生态区域和其他敏感生态区域的投资;
强关联行业的特定信贷政策,针对高度依赖和严重影响生态系统的行业制定专门信贷政策,进行重点管理。
完善授信管理流程。在尽职调查、信贷审批流程中,加入生物多样性风险的评估要素,通过监测预警等方式,监督投融资项目的生物多样性风险。
积极跟进或参与生物多样性风险管理的监管文件制定进程,加强情景分析与压力测试方法探索,识别金融机构自身在生物多样性风险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为监管机构制定相应政策提供可参考的业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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