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条例》,确立了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利益导向”、“坚持市场经济导向”、“坚持政府监管导向”的思路。理顺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建设单位以及居(村)委会五方之间的关系,把五方之间存在的目前的“五大矛盾”,重塑形成“五大合力”。重点是推进建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中,畅通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建设单位、五方的联系,形成合力的“红线”;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自治规约的“黄线”;建立物业服务转型升级,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供多样化增值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绿线”;强化各部门通力合作的“齐抓共管”,行业主管与属地监管的“条块结合”监督管理的“蓝线”;强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惩罚的“紫线”,形成“五色五线法”。
修订后的《条例》,共分为9章106条,包括总则,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物业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条例》进一步压实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破解了物业服务违法惩戒无法可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