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刘鑫(现用名刘暖曦)微博账号个人页面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大号被禁言后,刘鑫又火速注册了新账号。
1月4日晚,据@微博管理员 消息,关于用户@L-N-X-wisteria “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一事备受关注,微博接到大量用户投诉,微博已第一时间关闭其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提现,对账号予以永久禁言。
刘鑫被判赔近70万元,曾发起网络募捐获数百人打赏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宣判。围绕法院判决的近70万赔偿,1月3日,江秋莲发文不满刘鑫对赔偿款发起募捐,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青岛中院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显示,除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刘鑫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1月2日晚,刘鑫在微博发文称,“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希望有机会报答。”这篇文章开通了打赏,有数百人次对该文章进行了现金打赏。
1月3日晚,她又发文称,文章打赏已经被关闭,总共收到2.56万元。
之后江歌母亲江秋莲1月3日发起举报,申请管理员关闭其账号。接着,刘鑫开通打赏的文章关闭打赏功能,刘鑫发文称资助会全部归还。目前,刘鑫已经被微博官方“永久禁言”。
媒体评论:践踏法律的小丑,必须谢幕
据红星新闻评论,江歌案件历时六年,已经走到终审判决,刘鑫竟没有一丝一毫的悔过,还幻想靠自己的“铁粉”过日子,用“募捐”来执行法院的判决。这是以众筹的方式践踏法律尊严,拉着“打赏”的网友来掩饰自己的错误。
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也是自宣判之日即刻生效的法律文书,它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尊重判决的“既判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不执行判决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然而,刘鑫被判定“锁门”导致江歌“无法进入自己的公寓而失去可以进入自己的公寓避免侵害发生的机会”,却还在企图绕开生效的法律判决,煽动自己的粉丝替自己的过错“埋单”。
事发六年多,刘鑫作为年轻的健全人,有手有脚,有劳动能力,哪怕送外卖、当保洁,也不至于一分钱都赚不到,也不至于一分钱都赔偿不出来。但是,六年来,刘鑫却没有为江歌妈妈主动偿付一分钱。挨到终审判决了,反而大大咧咧地玩起“募捐”,煽动自己的粉丝来付钱,让粉丝为这场闹剧付演出费,刘鑫把对法律、对法院的轻蔑写在了脸上。
值得一说的是,这场漫长的闹剧,也让刘鑫吸粉无数,他们不仅愿意为刘鑫的“真性情”埋单,甚至还形成了类似于粉圈的打投、“反黑”、举报、辱骂、网暴等一揽子服务。此前江秋莲就长期遭遇刘鑫粉丝的谩骂、攻击,或者被逼着“晒账单”。刘鑫这些年来的嚣张,和她背后的这些支持力量有着莫大关系。判决后,刘鑫公然以“募捐”方式来挑战法律,也印证了这股网络势力的强大。这一次,微博官方对刘鑫“永久禁言”,可谓亮出了鲜明的态度。
设立法律,是为了修复被伤害的社会关系。没有赔偿,何来忏悔?没有忏悔,何来宽恕?没有宽恕,何来被修复的社会关系?要明白,不是江秋莲需要那近70万的赔偿弥补丧女之痛,而是刘鑫需要用这近70万赔偿做出“人性证明”,证明自己有悔意,在“赎罪”,以及证明自己还有一分良知。
案子拖了很久,终于等来终审判决,这代表了司法机关的明确态度: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司法判决弘扬了人间正气,鞭挞了丑陋自私。但是,时到如今,小丑却不愿谢幕,还企图赖在舞台中央收割流量,上演丑剧,这是不能容忍的。
刘鑫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吗?
针对刘鑫发起网络募捐一事,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
对于刘鑫发起网络募捐是否违规一事,张律师表示,自己也一直在关注这个案件,“对于自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刘鑫居然想通过网络募捐的方式来完成,这应该是第一例。我以前没见过类似的案例,这也违反了《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一般性规定。”对于有网友指出,刘鑫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的提法,新京报采访了法学博士、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艾行利。
艾行利表示,虽然从道德上大部分人很难接受,但这种小额的个人求助募捐,目前还是法律的灰色地带,构不成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犯罪需要符合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大特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要求数额较大。
刘鑫募集的2万余元难以造成金融秩序的严重破坏,很难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公众可以加强监督,受捐者如果没有按照声称的用途去使用捐款,民事上可能属于欺诈,严重的可能构成诈骗罪。”
法院可以执行刘鑫父母的资产吗?
有网友指出,刘鑫家的房子值钱,可以卖了用以赔偿。刘鑫在发布的微博文章中表示,不能让父母老了居无定所。如果刘鑫没有能力偿还,法院可以执行其父母资产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艾行利表示,刘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若刘鑫无力赔偿,法院不能直接执行其父母的财产。
“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刘鑫为了逃避执行,恶意转移财产给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执行相关财产的。”根据刘鑫透露的境况,部分网友担心近70万的赔偿款最终“不了了之”。艾行利表示,如果刘鑫无力执行判决,法院查实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能先中止执行,待未来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再恢复执行。但是,如果刘鑫故意隐瞒财产抗拒执行,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来源:中国青年报、红星新闻、上游新闻、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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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江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