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你的货运车辆
可以随心所欲改装?
事实上
非法改装货运车辆
不但会面临高额罚款
严重者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兰溪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改装货运车辆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保障我市道路、桥梁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与运输市场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2021年8月10日前,凡在我市内道路运行的货运车辆,对货运车辆车厢栏板、外廓尺寸等进行非法改装的,由运输企业、货运车主自行拆除改装设备,恢复车辆原状。
二、2021年8月11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治理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治理货车非法改装行为。集中治理期结束后,转为常态治理,各部门依照职责对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及从事非法改装的企业和维修点依法进行查处。
三、在执法检查中,凡发现非法改装货运车辆 (包括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高拦板、以及装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等情形)的,一律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
四、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不得入户,不予发放 《车辆营运证》。已经入户且取得 《车辆营运证》,有非法改装行为的,公安部门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要重点审核。同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作为运输企业诚信考核的依据。
五、对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机动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机动车维修企业有擅自改装货车等违法行为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处理。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政府相关部门执法。凡阻扰执法的,或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整治期间,设置货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货车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1.交通:12328 2.公安:110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兰溪市货运车辆
超限超载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编辑 郑佩
编版 陈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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