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王 红为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朱 健为六安市民政局局长;
高宗保为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金全的六安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汪能武的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任命:
闫浩滨为六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 铸的六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张文波的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志忠的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潘 攀的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邵 蔚的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值班编辑 姚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