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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陆良县公安局经过慎密侦查,成功抓获张云、张斯涵、张贵华、林俊、李菜青、何协锋、伏雪峰、俞永俊等犯罪嫌疑人,该犯罪团伙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陆良的社会治安、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主要涉案人员信息如下:
犯罪嫌疑人张云,男,1967年01月17日生,住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摆羊村委会。
犯罪嫌疑人张斯涵,曾用名张军龙,男,1990年10月28日生,住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摆羊村委会。
犯罪嫌疑人张贵华,男,1954年04月12日生,住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摆羊村委会。
犯罪嫌疑人林俊,男,1989年11月25日生,住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中枢街道。
犯罪嫌疑人李菜青,曾用名李茶青,男, 1993年7月10日生,家住罗平县阿岗镇高桥村委会。
犯罪嫌疑人何协锋,绰号大疯子,男, 1989年10月20日生,家住陆良县同乐街道。
犯罪嫌疑人伏雪峰,绰号小疯子,男,1989年09月11日生,住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中枢街道西门街村委会。
犯罪嫌疑人俞永俊,男, 1998年8月19日生,家住陆良县马街镇尹旗村委会。
为进一步深挖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消除社会危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伸张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不论你从事何种职业、在何种领域,曾遭受过该团伙及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案件线索。
二、在县城临时停车收费过程中被殴打、被非法拖走车辆的驾驶员,还没到公安机关取证的,请主动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提供证据。
三、敦促曾参与过该团伙的在逃违法犯罪人员及涉案人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清问题、投案自首、认罪伏法,争取法律的从轻从宽处理。
公安机关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从严惩处。对积极踊跃提供、举报线索的人民群众,公安机关根据《陆良县公安机关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并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举报电话:0874-110;0874-6228110。
来信、来访地址:陆良县公安局扫黑办(县公安局办公楼411办公室),邮编:655600
特此通告
陆良县公安局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主要犯罪嫌疑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