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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中通快递公告,公司寻求香港联交所主板及纽约证券交易所双重上市。2016年,中通快递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2020年于港交所二次上市。
根据中通快递公告,公司主要转换事项受限于(其中包括)市场状况、董事会进一步批准以及取得必要监管批文且须待上述条件达成。公司将适时按照适用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就主要转换事项披露任何重大最新消息及进展情况。
2016年,中通快递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2020年于港交所二次上市。
根据中通快递财报,2022年上半年,中通快递共实现总收入165.61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1亿元,同比增长48.5%;调整后净利润为28.13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第二季度,中通快递共实现总收入86.57亿元,同比增长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5亿元,同比增长39.7%;调整后净利润为17.59亿元,同比增长38.2%。
业内人士称,对于二次上市来说,在上市环节确实很有优势,比如审核宽松、上市成本低廉、多项政策豁免等,但上市之后的劣势也暴露了出来。比如二次上市指的是公司在两地上市相同类型的股票,通过国际托管行和证券经纪商,实现股份跨市场流通,而这种方式主要是以存托凭证的形式存在。这就意味着,二次上市只有一个主要上市地,二次上市地缺少独立性,其价格完全由主要上市地的价格来决定。一旦股票在主要上市地退市,在二次上市地交易的存托凭证将面临着同样的命运。二次上市地处于从属地位,二次上市的目的只是为了实现相同类型股份的跨市场流通。
但“双重主要上市”并不存在上述问题,上述业内人士称,“双重主要上市”的两个市场都是第一上市,彼此是互为独立的,不存在从属关系。两地上市的是不同类型的股票,股票发行严格遵循两个市场的上市规则,比如,即便有中概股在美股挂牌上市,但如果不符合港股上市条件,一样不能选择“双重主要上市”。因此,选择“双重主要上市”的公司,两个市场股票无法跨市场流通,股价表现相对独立,可能产生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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