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据采集服务商。是指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数据采集产品的单位。产品包括数据采集装置、工业传感器、具备数据采集能力的工业控制产品以及边缘计算设备等。
(二)工业互联网网络服务商。是指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网络接入产品及服务,5G、以太网、IPv6等内外网建设,和标识解析服务的单位。产品及服务包括:工业通信网关、物联网模组、交换机、光纤接入设备、工业无线设备等网络设备,以及面向工业企业的网络接入和标识解析等服务。
(三)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分为双跨平台、行业性平台和专业型平台。其中双跨平台是指获得工信部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平台;行业性平台指实现跨企业生产要素泛在连接,提供供需对接、交易撮合等服务的平台;专业型平台指通过互联网的方式为制造业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环节提供技术赋能的平台。
(四)工业软件与APP服务商。是指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应用于工业场景的各类软件系统或应用程序的单位。软件产品包括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等软件与APP。软件系统或应用程序应能够支撑实现订单、原材料、设备、产品、物流等工业要素资源互通与优化配置。
(五)工业互联网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是指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面向多个工业场景需求的集成解决方案的单位,如可提供数据采集、自动化实施、软件部署、安全实施等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并具备技术支撑和建设能力的企业。
(六)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商。是指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面向生产运行过程的安全产品和安全服务的单位。产品及服务包括:边界防护类设备和系统、数据保护类设备和系统、安全监测类设备和系统等安全产品,集成、运维、安全评估、咨询等安全服务。
(七)工业互联网第三方服务机构。是指为企业发展工业互联网提供咨询、诊断、评估等专业服务,培训、对接、推广等公共服务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