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汽车产业和相关服务业发展、促进城市相关部门创新运输管理和现代物流模式、优化城市交通资源配置、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落实安徽公安机关“为民为企为项目”有关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省16个设区市,59个县(市)已全部取消对皮卡车(多用途货车)的通行限制,皮卡车享受小型载客汽车同等的通行权,在城区内通行无需办理货车通行证(码)。
全面解除皮卡车通行限制可以助力区域内短途物流运输行业发展,同时也将使得小微企业、个体户的生产运输更灵活。对于希望以皮卡为生活座驾的家庭用户、越野爱好者、旅游爱好者等,也能够拓宽用车方式、提升用车体验。
备注:皮卡车是一种客货两用汽车,在我国现行汽车标准体系中按多用途货车生产管理,具有以下主要技术特征:一是设计和结构上主要用于运送货物,载客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员);二是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或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之后);三是具有敞开式货车车厢;四是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