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案
纳凉聊天时,
头部突然被高空坠物重重一击,
鲜血直流……
8月8日,北湖星城小区发生了高空坠物的血案!该小区3位业主和一名保安被高空坠落的铁锹击中。
(图为案发现场的遗留血迹)
当天上午9点50左右,一把铁锹从北湖星城小区一栋电梯楼的31楼坠落,砸伤了正在纳凉聊天的两位老人和两位年轻人。两位老人被砸的头上全是血,一个年轻的阿姨,背上砸得直不起腰,还有一位被砸伤的是物业的保安阿姨,腿被砸得动弹不得。
据目击者介绍:“今天早上我妈还在和那个老人开开心心地聊着天,聊完后我妈接了个电话,背对着她们,还没到一分钟,后面就咚的一声,然后就是叫声不得了啊,不得了啊!”
(图为案发现场的楼栋)
被砸伤保安罗阿姨想起事发现场,还感到后怕,她告诉记者,在事发前一天,该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也掉下了石子,自己曾上去警告他们。没想到第二天,这一悲剧还是发生了。罗阿姨说:“当时铁锹突然砸下来,根本来不及反应,被砸到的人都被吓到了,我就大喊‘救命啊!’,到现在都心有余悸,感觉好怕。”
据罗阿姨介绍,被铁锹伤害的四人中,有两人头部被砸伤,血流不止,还有一人被诊断为胸部有淤血,而自己的腿到现在也还没知觉,目前他们都在医院接受治疗。
小区物业向记者反映,这把铁锹是装修公司的工人在工作时不小心碰落下来的,没想到正好砸在小区内人流密集的地方。事情发生后,伤者被立即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物业工作人员陈女士向记者倾诉,现在很多高层居民私自设置了晾衣杆或将空调外机挂在外墙,十分容易坠落。他们也曾多次劝告过业主,但收效甚微。
(高空抛物危害示意图)
这些年,高空坠物“血的教训”
历史事件
高空抛物,被称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路人被高空坠物砸伤的事情屡屡发生,住户高空抛物的做法也不少见。小新整理了部分近年发生的历史事件。
2012年6月14日,浙江台州李某在搬家途中,无意将坠落的化妆盒砸中正在楼下玩耍的小女孩,经医院诊疗,小女孩左顶叶脑挫裂伤伴脑内血肿,后经开颅手术治疗,捡回一命。
2
2012年11月11日,四川隆昌某小区三个在楼顶玩耍的小孩将一块砖头抛下,砸中正在楼下玩耍的另一个孩子小宇,致其脑部受伤。
3
2014年11月20日,汉阳世纪龙城小区内,44天的小婴儿在奶奶的怀抱里晒太阳,不幸被11号楼突然抛下水泥块击中头部,致她左手和左脚偏瘫,脑部出现萎缩。
2014年3月8日,兰州市潘先生带着刚刚放学的儿子回家,经过某写字楼下时楼上掉下的墙砖将儿子头部重重一击,鲜血横流。
5
2015年9月4日,济南市一所大学新生在开学报到当天,被学校大礼堂高空坠落下来的一块铁板砸中,送医后因伤势过重身亡。
6
今年4月6日,武昌复地东湖国际小区,两名装修工人在21楼住户家中安装铝合金窗时,窗子突然滑落坠下,不幸砸中刚送完单的外卖送餐员王女士,致其当场身亡。
高空坠物造成伤害谁来担责?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注意警示标志;
2.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3.刮风下雨天是高空坠物的高峰期,注意小心观察;
4.如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希望大家注意安全,并提高个人素质,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
你有遇到高空抛物的情况吗?
你怎么看待这种事?
欢迎在留言区进行吐槽、“拍砖”!
来源:新余日报
供稿:记者谢丹 实习生唐齐 尹铭
编辑:王莉 实习生唐齐 值班主任: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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