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日
截至10月1日下午17时,乘坐9月28日早7时20分605路公交车的乘客中已出现3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也为了全市疫情防控大局,请同时间段乘车人员立即向市、县疫情防控办报备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如未按要求如实报备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按《传染病防治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大同市疫情防控办 5193114
平城区疫情防控办 15333028614
云冈区疫情防控办 4022265
云州区疫情防控办 8018797
新荣区疫情防控办 8608826
阳高县疫情防控办 6798839
天镇县疫情防控办 6822722
浑源县疫情防控办 8322320
灵丘县疫情防控办 8520018
广灵县疫情防控办 8822208
左云县疫情防控办 3952466
大同市疫情防控办
2022年10月1日
10月1日3:47,晋中市介休市疾控中心接到介休市中医医院报告在介休东站“第一落点”核酸检测人员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男性,新疆乌鲁木齐市返介人员。经流调,该人员9月29日14:10乘坐Z70次列车(16车厢27座),从乌鲁木齐站出发,于9月30日15:21到太原南站;站内换乘后,于15:50乘坐D2523次列车(1车厢5C座),于16:33到达介休东站。第一落点采核酸后点对点接回宋古乡西段屯村。
请与上述时间段有共同活动轨迹的居民,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市疫情防控办对广大市民紧急提醒如下:
请所有9月24日乘坐10:00北京西开往新疆乌鲁木齐的Z69次列车,特别是16、17、18车厢人员;9月29日乘坐14:10新疆乌鲁木齐开往北京西Z70次列车人员;9月30日乘坐15:50太原南开往西安北D2523次动车人员,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告,接受社区管理,积极配合当地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疫措施要求。拒不报备或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