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南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黄景阳、王端峰、苏毅伟、傅漳龙、黄梓奇出席会议,市领导林添盛、侯强辉、易辉泉,市法院院长许良才、市检察院检察长胡激洋、市监察委员会及“两院”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林华全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黄琨臻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吴联炮为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汪惠玲、陈柳荣、洪爱娥等3人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郑少锋为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张汉沂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尤金伟南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黄任泉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黄培志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部署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为民办实事项目办理情况工作报告、《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3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还听取履职评议对象的履职报告、履职评议工作组关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履职评议;表决通过了《南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接受了个别代表辞去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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