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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所承载的人格利益、公共利益和经济利益得到前所未有的凸显。与此同时,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日趋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易滋生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盗刷信用卡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严重。![]()
罪犯厉某和凌某夫妻两人原来在上海共同经营一家商务咨询公司,这家公司提供服务的对象大多是初入社会的求职者。而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夫妻二人收集到了包括求职者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其实,帮忙在用工方和劳动者之间牵线搭桥,倒是必须掌握劳动者的一些基本信息。可是,这夫妻俩却动起了歪脑筋,将其掌握的公民信息出售给一个名叫Simon的下家,获利万余元。在夫妻俩和下家的微信聊天过程中,他们还声称自己的信息来自于智联招聘、前程无忧51job、BOSS直聘等平台。![]()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王检察官助理介绍:“(本案)主要是一个公司的法人,是夫妻两人在商务咨询过程中会为一些求职者提供推广公司的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会获取求职者的信息。他们两个为了非法获利,最终把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另外一家公司的员工。”“这些信息包括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的求职信息,包括毕业院校、求职岗位、联系方式等。涉案信息条数在7000余条,获利金额是一万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9月,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处两夫妻各自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各罚6000元。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王检察官助理介绍:“最终都是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基本上判处的拘役缓刑,因为考虑到他们侵犯的信息数量没有达到特别严重的标准。”据悉,自2019年以来,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58件74人。而此类案件与传统的犯罪形式相比,具有犯罪主体年轻且文化程度较高、犯罪形式多样且手段隐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且种类多、犯罪分子联系紧密且行业集中、非法牟利数额较大等特点。对此,检察官提醒:对于企业而言,一方面,需要做到合规合法经营,避免触及刑事法律。根据刑法规定,买卖和非法获取信息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均可能触犯法律。另一方面,公司也需要妥善保存公民信息,重视数据安全,谨防内鬼。要对数据库信息定期进行自查和漏洞修补,切实维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实践中,检察机关办理的很多此类案件都是公司内部员工作案,有的甚至是整个公司从事犯罪活动。而无论是个别员工还是整个公司违法,公司经营管理人员都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则需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在及时发现自己的信息泄漏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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