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孩子的港湾,未成年人的生长环境对其成长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引导、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21年6月1日起,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开展督促监护工作。今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为切实提升家庭监护职能,普陀区检察院持续完善督促监护工作机制,构建“一个基地、二大抓手、三种类型、四家联动”的工作体系,让问题父母“回炉”,“缺位”家长“归位”,实现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无缝衔接。
立足“一个基地”
督促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去年,区检察院揭牌成立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基地,集专业化、智慧化、多元化于一体,充分运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多媒体投影等技术,一家庭一方案,先后督促近80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落实监护责任。今年,结合家庭教育工作实际和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蒲公英家庭教育指导基地云参观”法治宣传片应运而生,通过多种形式打造线上线下家庭教育新阵地。
宣传法律法规(资料图片)
依托“二大抓手”
确保督促监护落地见效
区检察院起草并推动区妇儿工委以政府发文形式,制发《区关于建立涉案和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辖区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同时组建“督促令观察员”队伍,动态移送监护缺失、不当等线索,跟进调查评估、持续跟踪回访,确保督促监护令履行到位。
颁发聘书(资料图片)
区分“三种类型”
分层分类开展督促监护工作
对于“根本不想管”的家长,因案施策开展“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制定个性化家庭指导方案,针对性增强其监督和管教能力;对于“想管不会管”的家庭,联合社工、教师、法学专家等及时开展心理关爱、亲子团康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于“想管也能管”的家庭,线下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主题讲座,线上灵活运用云课堂、网络直播、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制作涵盖法律法规、亲子关系、网络保护等内容的六期专题课程。
联动“四家单位”
形成家庭保护工作合力
普陀区检察院主动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承担“发起者、协调者、督促者”角色。联合区教育局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督促区民政局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或者其他履行监护责任存在困难的家庭建档立卡,提供心理关爱、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借助团区委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等资源力量,培养社区专业家庭教育工作队伍。联合区妇联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为创建文明家庭贡献法治力量。通过“四家单位”的联动,形成了家庭监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未”娃护航,让爱回归,重视家庭教育,做合格父母是责任更是义务。普陀检察将立足职能,继续支持、推动、监督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依托督促监护“一二三四”工作体系,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为家长赋能,护孩子成长,筑牢家庭保护篱笆。
记者:薛松
通讯员:王晓丹
编辑:陈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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