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广西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该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王勇在反贪污贿赂工作岗位工作20多年,曾担任反贪局长多年,获得无数荣誉,包括“全区优秀反贪局长”,被誉为反贪斗士。
值得注意的是,王勇此次被查,是广西继陆立泉后,又一名反腐英雄“落马”。
曾是“全区优秀反贪局长”
从1996年开始,王勇就开始在检察院从事反贪污贿赂工作,在这个岗位上一做就是20多年。
在防城港市防城区检察院反贪局,王勇担任局长多年,在他的带领下,这个只有7个人的反贪局曾获得最高检颁发的集体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区检察机关基层院反贪污贿赂工作量化考评一等奖、全区检察机关先进反贪局等荣誉。
而王勇,也曾因反贪腐表现突出,获得“全区优秀反贪局长”、“全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三次获市院授予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在同事和群众眼里,王勇是办案的“拼命三郎”;在媒体的报道中,是打虎拍蝇护民生的反贪斗士。
在《方圆》杂志“反贪局长访谈录”中,王勇曾称反贪局和检察院别的部门不一样,反贪人员承受的压力和体力付出方式也不同于其他部门人员。案子一来就得像上紧发条的闹钟,脑力、体力都必须调动至极限,加班加点是反贪工作的常态。“其实,办案的辛苦还不是最苦的,身为一局之长,我最怕的是无案可办,这种无形的压力会让我吃不好、睡不着。”
“腐败分子的克星”一年前被双开
和王勇一样,钦州市检察院检委会原专职委员陆立泉也从事检察工作20余年,曾担任反贪局局长多年。
从事反贪工作的陆立泉在事业上多有建树,在钦州市侦办多起反腐败大案要案。因反腐成绩突出,2010年,陆立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
2011年,连续几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陆立泉被提拔为副处级领导职务。并在此后担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侦防办副主任。
因工作成绩突出,陆立泉还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两次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曾是钦州市政法机关学习的榜样。陆立泉的事迹多次被媒体报道,在媒体的报道中,他“23年尽职尽责”,是“腐败分子的克星”。
2016年,《公诉人》杂志当年第10期刊登陆立泉以钦州市反贪局局长身份写的文章《以洪荒之力涂写的“夕阳悲歌”——钦州市水利局原局长、交通局原局长、钦南区政府原副区长黄乃宽巨额受贿犯罪案件启示》,文章以陆立泉负责侦破的钦州市一名正处级干部的贪腐案,进行介绍和警示教育。
陆立泉在文章中提出了三个忠告,并在最后写到:人生之路,漫长悠远,若想顺利前行,就要注意把握方向,千万不要被沿途花花绿绿的诱惑引入歧途,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做什么,不违规,不妄为,坚守为人为官做事的操守节气,如此,我们脚下的步履才能稳健,不会趔趄,并平安抵达彼岸。
但在2018年10月30日,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陆立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一年后的2019年9月17日,陆立泉被“双开”。
通报表示:经查,陆立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送给的高档白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隐匿私藏案件线索,徇私枉法,以及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钱物,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称:陆立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权力观异化,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将检察权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干部形象,且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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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头条NEWS、广西日报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