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一:拒不配合防疫工作
10月16日,北仑戚家山街道菜场商贩乐某某未按规定佩戴口罩,菜场工作人员蒋某某对其进行劝阻,乐某某拒不改正并用扩音器扔向蒋某某致其受伤,公安机关对乐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情形二:散播虚假涉疫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10月15日,象山石浦镇冉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个人抖音号散播虚假涉疫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对冉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10月15日,北仑霞浦街道张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虚假涉疫信息,造成一定影响,因其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张某某依法予以行政警告处罚。
情形三:拒不执行关停措施
10月16日,北仑春晓街道咸昶东143号副食品店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仍违反规定聚集人员、违规营业,公安机关对该店经营者依法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10月17日,北仑大碶街道学院南路159号餐饮店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仍违反规定聚集人员、违规营业,公安机关对该店经营者依法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10月17日,北仑大碶街道学院南路51号理发店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仍违反规定聚集人员、违规营业,公安机关对该店经营者依法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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