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谁谁不气
丈夫抢走女儿藏了起来
还用孩子做要挟
想要回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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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你的孩子尚在哺乳期,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由你直接抚养,一般情况下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对方及其亲属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不仅剥夺了孩子享受父母双方抚养的法定权利,对孩子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而且还侵害了你合法的监护、抚养和探视的权利,同时也激化了夫妻双方甚至你们双方家庭之间的矛盾。
你可以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由你直接抚养不满2周岁的孩子。你还可以收集能够证明对方抢夺、藏匿孩子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像、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提交法院,证明对方侵害你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并以对方直接抚养不利于子女成长为由,请求法院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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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的一个朋友(我们两个虽然是同事,但是不熟),频繁联系我劝我和男朋友分手,说我男朋友不好。他又和我男朋友以及我们共同的同事讲我的坏话,说我人品不行,结婚要高额彩礼等。而且还存在调查我的家庭住址等一系列侵犯我隐私的行为。请问这个人的做法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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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是否有责以及责任的多少,需要区分情况认定。
中专生年龄一般在15-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专生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义务。学生在校运动会跳高时受伤,学校是管理者和组织者,在组织学生参加运动会时应当充分尽到注意义务以保障参与活动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你的陈述,学生受伤系因为参加运动会跳远项目摔倒所致,中专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运动会过程中如果未能充分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比如现场未设置保护设施等等,同时也没有其他证据证实学生在自己受伤过程中存在明显过失,那么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或者学生对于事故发生存在明显过错,则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学校的责任。
如果明确了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手术费、营养费、父母的陪护费用等由于孩子受伤造成的损失,父母可以根据医疗费票据、医嘱或者鉴定结论等要求学校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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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的两轮电动车停放在自己出钱购买的车位上,不知道被谁撞坏了,当天找物业公司想查看公共视频,物业公司说我们家电动车车位那边没有视频,看不到。物业公司也没有说怎么样处理这件事。我想问一下,我们家出钱购买了电动车车位,每个月还按时交电动车车位的服务费,电动车被人撞坏了,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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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感谢值班律师:
编辑 | 杜华西(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黎意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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