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来看,促进共同富裕也面临诸多挑战。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发展任务繁重。与此同时,我们又面临“未富先老”、“未富快老”等问题。特别在全球陷入极度不确定性的环境下,这种演化给中国带来了严峻挑战。如何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中构建中国发展的确定性,仍是我们当前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从体制上看,我国仍是城乡二元体制,这些年来,我们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有效推动了城乡差距,尤其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但城乡二元体制依然存在。从社会来看,我国仍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民社会,2021年我国农村户籍人口占到全国人口的53.3%。农民社会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在不同历史时期,我国面临的农民问题不尽相同。革命时期面临的农民问题是因为革命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农民,这也是经历许多挫折之后才认识到的。新中国成立以后面临的农民问题,是需要通过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为工业化积累资金。改革开放以后面临的农民问题是如何让大量剩余劳动力得到有效转化和充分使用。这个问题得到了正确的解决并且做对了,所以中国成为了世界工厂。当前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依然面临着如何以市民化减少农民数量的问题。只有围绕人,围绕农民市民化来做文章,让大多数人变成市民和非农就业,才能找到促进共同富裕的钥匙,我国现代化才有可能实现。如何解决农民问题呢?目前仍面临三大挑战。一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二元,农村有商品市场,但没有土地市场、住房市场、抵押市场和产权市场,农村的耕地、宅基地、住房、林地、林木等财产权不可自由交易,无法货币化、资本化。农村资源配置效率、使用效率偏低,在农村积累的财产不能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而增值,农民也难以享受经济增长的增值红利。分享增长的红利不仅在收入增量上,存量也是不可忽视的。农村不存在财产存量与收入流量的循环,农民难以获得财产性收入。这种市场经济体制的二元现象在现实中是普遍存在的。即使在东部地区,这一体制问题也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只是暂时被较高的发展水平所掩盖。第二个问题是社会身份体制的二元。农民作为劳动力和生产要素,有外出打工的自由,但作为社会成员因受到诸多体制的约束而没有家庭迁徙的自由。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农民工不能享受同城平等的就业待遇,农民工家庭在子女上学、老人养老、保障房等方面都不能享受同城平等待遇。社会的发展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人能力的普遍提升,尤其是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会受到限制。近年来,我国在政策、改革上花了不少功夫,但仍面临一些障碍。比如,农民工家庭即便成为新市民群体,仍与老市民群体的基本权益存在差距,这种社会身份的差异限制了农民家庭的人力资本积累和使用,特别在教育方面,由于流动受限而制约了人力资本的形成。大家可能认为,人力资本积累主要依靠技能教育培训。实际上,流动也是人力资本积累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如果没有流动,农民的技能是难以有效提升的。四十年来,农民工作为生产要素和劳动力,通过外出务工有效提升了技能水平,但作为社会成员如何更好地实现自由流动和享受同城平等待遇,将是下一步结构性改革的重大课题。第三个问题是国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的二元。产权包括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转让权等方面。目前,所有权的裂变,从而形成与产权的分离及其产权的交易已经实现,尤其在国有经济中非常明显。国有产权可以交易,农村集体产权不能完全交易,只有耕地可在有限范围内流转。以占有权为中心的所有制向以使用权为中心的所有制转变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趋势。在这个趋势中,农村滞后于城市。因此,农村效率低于城市。两种所有制怎么有效融合,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只有破除三个“二元”,缩小城乡差距才有希望;只有让农民财产权更充分地流动起来,包括自由选择、交易,才能真正解决农民问题。如果长期将农民固化在农村、固定在土地上,农民收入的提高、技能的提升都会遇到天花板,财政手段的作用也会边际递减。只有进一步推进市民化,减少农民,国家才能走向共同富裕,真正走向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近四十多年来,我国通过市场化改革,实现了快速的工业化,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经大大减少了种地的农民,同时也实现了农业的工业化,农业生产率大幅度提高,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下阶段还要进一步减少社会身份的农民、集体身份的农民。只有这样,中等收入群体才能扩大,国民能力才能得到普遍提升。只有重塑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区域结构,完善收入分配格局才有前提和基础。因此,解决共同富裕问题不能只在分配上做文章,必须探讨决定分配结构的更深层次基础是什么,在现阶段就是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从而带动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
《共同富裕与人的发展:中国的逻辑与选择》
刘尚希 等著
人民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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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高端智库首席专家,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马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首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浙江省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五十人论坛成员、中国区域经济五十人论坛成员。
作者注重从不确定性出发来研究经济社会问题,对收入分配、公共风险、财政风险、公共财政、宏观经济、公共治理等问题有创新性的探索成果。著有《公共风险论》《收入分配循环论》《宏观金融风险的财政责任》《中国改革开放的财政逻辑》《新中国70年发展的财政逻辑》《财政风险及其防范的研究》《公共风险视角下的公共财政》《税收与消费》《税收与民生》《科技与经济融合》等著作。
共同富裕是人类文明发展中的难题,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完美地解决这个问题。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而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共同富裕的本质是所有人的共同发展。共同富裕需要通过社会合力来保障所有的人获得基本能力。只有围绕人来做文章,把共同富裕融入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进程之中,才能找到促进共同富裕的“钥匙”。
本书以共同富裕与人的发展为主线,基于历史考察和全球贫富差距对比分析,阐释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逻辑与路径选择,为世界提供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具体来说,本书基于人本逻辑,跳出传统的分配框架,从消费分配、财富分配和收入分配的循环,阐释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基于历史和现实逻辑,以“贫富差距的根源是群体性能力差距”为主线,剖析制约实现共同富裕的底层逻辑和结构性问题;基于全球视野,以国际贫富差距数据对比,分析如何防止落入福利陷阱和中等收入陷阱;基于数据预测,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看共同富裕远景规划;基于实践逻辑,提出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把共同富裕融入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进程之中。
共同富裕是人类文明发展中的难题,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完美解决这一问题。在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涉及执政基础的政治问题。贫富差距源于人的能力差距,在社会层面体现为人力资本积累的差距。政府需要在群体性的机会均等方面加快改革创新,促进群体性的人力资本积累平等化,从公共消费入手,以缩小群体性能力差距为目标,为共同富裕夯实基础。
共同富裕的历史逻辑是从近代中国“求强求富”奋斗中演化而来,并蕴含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从历史考察,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秘诀,就在于形成了良好的分配预期,激发了人们生产创造的热情与活力。在新的发展阶段,推进共同富裕,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需要完善分配预期,为共同富裕的可持续注入确定性。
千百年来,人类一直为摆脱贫穷而接续奋斗。贫富差距不仅是流量的收入差距和存量的财富差距,还包括精神的富足与否。要推动共同富裕,不仅要促进收入和财富差距收敛于一种社会合意的状态,还必须努力缩小不同群体、阶层在文化、教育、道德等精神层面的差距,让人人都拥有平等自由发展的机会。
经济社会的结构性扭曲造成了群体性能力差距,这种扭曲主要体现为所有制、社会结构以及经济结构的“二元化”,人为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隐性差距,即发展机会的不均等,从底层逻辑上制约了共同富裕的进程。要破解这一局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体制机制,从根源上寻求缩小贫富差距的“中国方案”。
回顾世界发展史,各国在发展中出现了诸多令人深思的现象。例如,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为什么回到了二战前?美国为什么成为全球贫富差距最大的发达国家?为什么一些国家落入了“中等收入陷阱”?为什么西方国家落入了“福利陷阱”?深刻剖析这些问题的成因,吸取失败的教训,谨防落入“风险陷阱”,对于我国推动共同富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共同富裕将迈出坚实步伐。到 2035 年,共同富裕将取得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 2050 年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这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乃至人类进步的历史上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三、2020—2050 年:分两阶段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促进共同富裕,不是走向平均主义、以财富的平均程度来衡量,而是走向人的现代化,以群体性的能力差距缩小为标志。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是围绕人来做文章,消除社会结构性扭曲,构建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快构建“先富帮后富、先富带后富”的社会机制,促进公与非公经济的产权融合,让非公经济成为广大民众勤劳致富、创新致富的共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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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