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2月14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医疗卫生服务和药品生产供应有关情况。同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保障好群众就医用药是当务之急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目标是保健康、防重症,当务之急是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各级医疗机构正在优化流程、扩容资源、增加力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新冠患者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要发挥城乡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作用,加强感染者分级分类救治;发挥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医院作用,方便群众获得健康咨询、就医指导和预约诊疗等服务;加强风险人员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切实保障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和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等得到及时、有效、便利的医疗服务。
要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方案,部署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等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或推诿急危重症患者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了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国家卫健委要求医疗机构都要接诊所有的核酸阴性和阳性的患者。
据国家卫健委了解,现在全国各省都出台了相关的措施,医疗机构也在进一步细化相关的举措,比如上海要求所有的医院门诊都要区分核酸阳性接诊区域和核酸阴性接诊区域,在急诊要设置诊疗区和缓冲区;对于急危重症的患者,要由市一级的医疗机构来进行接诊,同时进一步扩容和改造重症的资源;像北京、武汉、杭州、南京、南昌等多个城市,都要求医院在普通的门诊设置核酸阴性诊疗区域和核酸阳性诊疗区域,急诊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直接进入到抢救区域,没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进入到缓冲区域来提供相应的医疗急救服务。各地也都按照国家卫健委的要求,强调对于急危重症的患者,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来拒诊或者推诿。
焦雅辉表示,下一步国家卫健委也会进一步加强对各地这方面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
国家疾控局: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超2.4亿人 占老年人口91.0%
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司长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疫苗接种情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13日,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5167.7万剂次,接种总人数达130722.2万,已完成全程接种127401.8万人,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92.73%和90.37%。
完成加强免疫接种81571.8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覆盖人数为24021.9万人,完成全程接种22864.4万人,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老年人口的91.0%和86.6%。完成加强免疫18417.9万人,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覆盖人口数为2773万人,完成全程接种2375.7万人,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老年人口的77.5%和66.4%。完成加强免疫接种1515.3万人。
国内外新冠肺炎研究和临床实践表明,60岁以上、特别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的人,感染新冠肺炎病毒以后,容易发生重症甚至危重症,因此这些人接种疫苗获益是最大的。
以后新冠检测治疗都由自己居家完成?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回应
疫情防控“新十条”实施之后,多数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这是否意味着从检测到治疗,全程都由民众自己来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副司长高光明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相关问题。
高光明介绍,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防控措施的要求,也就是大家常称的“新十条”。同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主要是要求按照分级分类救治策略,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一般可以采取居家隔离、居家治疗的办法,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治疗。对于症状加重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通过自驾车或者呼叫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进行及时就诊。在《指南》当中也明确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回复广大居民有关询问和咨询。同时,所在社区(村)要安排好核酸检测以及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医疗资源紧张怎么办?国家卫健委采取了四方面举措
近日有舆论反映,部分地方存在医疗资源紧张、群众就医困难等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回应。
焦雅辉介绍,近一段时期以来,发热门诊的诊疗需求增加比较快,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但普通门诊和住院的医疗服务需求增速比较缓慢,现在相应医疗资源使用率在一个安全可控的区间。针对发热门诊的诊疗需求比较突出、增长比较迅速的情况,国家卫健委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进一步扩大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的供给。我们要求所有的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开设发热门诊或者发热诊室,并且最近一段时间也在大力推进这件事情。据统计,截至12月14日12点,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开设发热门诊超过了1.4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发热门诊或者发热诊室超过了3.3万个。在增加发热门诊或者发热诊室数量的同时,我们也进一步简化发热门诊就诊流程。绝大多数患者到发热门诊主要是为了开具治疗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药品,很多地方也开设了发热门诊的简易门诊,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据有些地方统计,发热门诊平均就诊时间从最开始的超过4小时已经缩短到40分钟以内。另外,各个地方的医疗机构也在增加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以及二级以上医院重症资源的扩容和改造和三级医院重症床位的增加、设备的配备、医务人员的培训,以及可转换ICU的扩容和改造,以上工作都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全国31个省(区、市)都制定了相应方案,并且也安排了资金。这些工作也在推进和落实的过程中。
第二条措施就是推动分级诊疗。一方面,在城市以医联体为载体,在农村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推动实施新冠肺炎以及其他的医疗服务工作的分级诊疗工作。让城乡三级网以及医疗机构落实各自的功能定位。基层主要是实施健康监测,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二级医院提供技术、人力各方面的技术支持保障,满足一般诊疗的需求;三级医院重点满足急危重症患者的诊疗需求。通过分级诊疗,我们构建一个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
第三方面的措施是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通过互联网医疗,根据诊疗方案以及居家治疗指南,为出现新冠症状的问诊患者开具相应处方,通过线下第三方配送提供相应的药品。同时,我们也要求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线上咨询用药指导,以及分时段预约诊疗的服务。通过这样的方式,削减医疗机构瞬时的就诊高峰,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广大人民群众到医院线下就诊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四方面,不断优化发热门诊、普通门诊,以及住院就医的流程。通过优化就医流程,为广大人民群众到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提供更大便利。
焦雅辉表示,下一步,我们也会进一步指导各地各级医疗机构不断落实相关举措,利用多种方式,多措并举,扩大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医疗物资生产调度,保障群众需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周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二十条优化措施和“新十条”措施出台后,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加强对抗原检测试剂、疫苗和防护用品等重点医疗物资生产调度。
一是抗原检测试剂。我国是检测试剂生产大国。目前,国家药监局已经批准42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工信部已将所有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纳入白名单,给予重点保障,每日调度生产供应情况,会同各地工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这些企业解决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同时,工信部指导生产企业做好关键原辅料的采购和储备,建立原材料多渠道供应机制,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是新冠病毒疫苗。我国建成了全球最大规模的新冠病毒疫苗生产线。新冠病毒疫苗年产能超过70亿剂、已经提供了55亿剂疫苗,完全能够满足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当前,工信部将重点做好生产调度,强化质量管理,做好疫苗供应保障。
三是口罩等防护用品。我国防护用品产业发展基础坚实,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口罩等防护用品产能迅速扩大,能够满足疫情防控需求。近期,针对N95口罩需求上升,工信部重点对N95口罩加强了生产调度,保障防控需求。
总体上看,抗原检测试剂、口罩、疫苗等重点医疗物资产能充足。抗原检测试剂在个别地方出现暂时性短缺,主要是因为前期市场需求较少、终端药店库存较低,随着产能不断释放,产量会迅速提升,能够满足群众需要。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建立社区与医疗机构对接机制,畅通转诊渠道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副司长高光明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进一步优化措施,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对接机制的有关情况。
高光明表示,国家卫健委按照“健康监测、分类管理、上下联动、有效救治”原则,科学统筹区域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连续性。在深化医改过程中,过去多年,国家卫健委一直在积极推动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加强医疗资源的上下沟通协调互动,这些已行之多年,比较有效。在三级医疗服务体系中,上下转诊通道是畅通的。
高光明说,“新十条”实施后,轻症、无症状和基础性疾病比较稳定的患者,国家卫健委还是建议在家进行隔离,进行居家治疗。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远程指导、互联网医疗等线上加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居家人员提供康复指导支持和心理支持。对于重症和有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可以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如果基础疾病比较严重,需要到综合和专科医院进行治疗,可以与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对接联系,由他们帮助转诊。情况比较紧急的时候,也可以直接去相关医疗机构就诊。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首批查处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据市场监管总局12月14日消息,近日,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集中摸排哄抬价格线索,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立案并查处了一批涉嫌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一批哄抬药品价格等典型案例。
一、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1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开设“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销售药品连花清瘟,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23.57元/盒,销售价格分别为58元/盒、80元/盒、104元/盒,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粒/盒)进货价格18.50元/盒,销售价格为118元/盒,进销差价率达538%。当事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药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当事人复星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规格:25人份/盒)的进货价格分别为61.25元/盒、67.5元/盒以及75元/盒,而在美团平台销售标价达229元/盒。由于销售优惠不同,实际销售单价分别为179元/盒、216.5元/盒以及229元/盒,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捆绑销售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8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查看连花清瘟胶囊质量验收单、销售流水、销售小票、进货票据及监控视频等,查实该药店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的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京东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万全道分公司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2022年12月10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京东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万全道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现场销售部分药品存在未明码标价以及商品与价签不对位等情况,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程祖伟中西医结合诊所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8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程祖伟中西医结合诊所在抖音平台上传视频,散布连花清瘟等涉疫药品即将全面、大幅度涨价的信息,吸引患者“囤药”。同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该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在诊疗服务区张贴告示,称“因库存有限、进货困难,连花清瘟、双黄连口服液、维C银翘片、板蓝根冲剂4种涉疫药品,将于12月10日起涨价”。该诊所利用抖音和张贴告示的方式传播虚假涨价信息,影响面广、性质恶劣,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广东省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12月1至12月4日采购连花清瘟胶囊成本为14元/盒—18.65元/盒,成本上升幅度为33%。自12月5日起,其线上销售价格从39.8元/盒提高至78元/盒,销售价格涨幅为96%,销售价格涨幅为成本涨幅的2.9倍。该经营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盛*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9日,河北省临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临漳县盛*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11月17日至12月5日在京东平台销售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为22.45元/盒,销售价格由11月17日31元/盒提高至12月5日67.43元/盒,涨幅高达117.5%。该公司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临漳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9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八、众*堂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9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厦门市众*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连花清瘟胶囊,进货价格为11.9元/盒,销售价格为48元/盒,进销差价率高达303%,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9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九、邹*好药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武汉市汉阳区邹*好药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23.5元/盒—32元/盒的价格购进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克×10袋/盒),销售价格由11月1日的30.5元/盒上涨至12月5日的99元/盒。该公司进货成本虽有增加,但药品售价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于12月9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天*药店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10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增城区天*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2月1日起,该药店将连花清瘟胶囊(规格:48粒/盒)售价由48元/盒上涨为58元/盒,后续又上涨为80元/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119%。该药店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0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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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国雷 主管:张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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