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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固阳县检察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上“温度执法”,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以“法网柔情”助力企业发展。8月31日,《包头日报》03版,对此进行了报道。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把‘慎捕慎诉’、适用缓刑建议等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指标,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在《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中,一揽子惠企政策清晰可见。尤其在处理涉企案件的“罪与非罪”问题上,将涉及企业及企业家的违法犯罪案件全部纳入羁押必要性审查范畴,确保企业在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方面受到平等对待。2020年以来决定不批捕9人、不起诉1人,有效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七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涉企的信访案件优先处理答复、包案到底”……依托12309检察服务大厅,固阳县检察院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充分利用“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的控告申诉平台,快速受理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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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日报
记者:郭 燕
通讯员:赵 楠
责任编辑:谢永真
编审:陈 英
审核:杨德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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