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第5号)
即日起,室内密闭公共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同时落实好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类公共场所和旅游景区实施“限流、预约、错峰”管理,旅游景区、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网吧、酒吧、KTV、棋牌室、麻将房、洗浴中心、足浴店、SPA馆、艾灸馆、剧本杀、桌游室等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全市零售药店恢复向市民销售(不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加强药品销售管理,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做好实名信息登记。
各类聚集性活动会议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原则管理。100人以下规模的会议活动,举办单位会议活动通知中应包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100-200人规模的会议活动,举办单位须提前1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200人以上规模的会议活动,举办单位须提前2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办备案。举办单位须审慎评估出席会议活动人员范围,原则上不邀请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有较大规模聚集性疫情省份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会议活动。
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健康丽水
责任编辑:孙蓓蓓 编辑:施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