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选址地块位于杭州市临平区东湖新城单元(LP25)内,其中LP2505-A33-01地块用地面积为25253平方米,东至规划支路一和规划服务设施用地,南至羽书街和规划服务设施用地,西至顺达路,北至宏达路绿带;LP2505-R22-45地块用地面积为7557平方米,东至规划支路一,南至羽书街,西至规划中小学用地,北至规划中小学用地;LP2505-R21-02地块用地面积为22545平方米,东至顺意路,西至规划支路一,南至规划绿地,北至宏达路绿带;LP2505-R21-05地块用地面积23284平方米,东至顺意路,西至规划支路一,南至昌达路,北至羽书街及木省桥港绿带。
(1)LP2505-A33-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35%,用地面积为25253平方米;
(2)LP2505-R22-45地块: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R22),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8m,绿地率≥35%,用地面积为7557平方米;
(3)LP2505-R21-02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54m,绿地率≥35%,用地面积为22545平方米;
(4)LP2505-R21-05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54m,绿地率≥35%,用地面积为23284平方米。
具体选址位置和模拟方案见附图。
二、意见提交:
为拓展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市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品位,现对选址论证报告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5日,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件和邮件形式参与。信件请寄: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收,邮件请发送至:1185818921@qq.com,信件及邮件请注明“临平区东湖新城单元LP2505-01、02、05地块选址论证报告”字样。同时,本告示和有关详细图纸在临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时公布。表格可以下载,网址:http://www.linping.gov.cn/。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地块在临平国家级开发区中的位置
调整前指标
调整后指标
LP2505-A33-01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LP2505-R21-02地块技术指标
一、区域与面积
本地块位于临平区东湖街道,东湖新城(LP25)单元内。东至顺意路、西至规划支路
一、南至规划绿地、北至宏达路绿带,用地面积22545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性质
住宅用地(R21)。
三、地块控制指标
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建筑层高不小于3米。面积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四、建设内容
1、地块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公建及商业配套用房。沿顺意路和规划支路一可在住字裙房设置商业用房,商业用房与住宅配套公建用房之和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2、按规范配置物业用房。按建筑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百户配置社区服务用房(不足百户按百户计),按建筑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百户且不少于320平方米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及养老用房需无偿移交属地政府;
3 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于16平方米 最小建筑面积不少于21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相对集中配建,一般不得安排在3楼及以上;公共体育设施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干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设置。按不少于0.12平方米/套配建公共文化设施用房,且应不少于50平方米以及不小于100平方米的室外文化活动场地。住宅小区内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智能快递柜或者预留建设智能快递柜的场地;
4、沿街商业裙房内应设置不小于商业裙房总建筑面积20%的具备开办餐饮条件的用房
5、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本地块地下室建设不少干1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相邻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应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五、城市设计导则要求
建筑体量、色彩、形式要与周边相协调,方案设计需满足《杭州市总体城市设计(修编)》及《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城市设计》的要求。
六、交通组织
1、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于西侧规划支路一与东侧顺意路,具体在方案论证中明确。2 内外交通组织应清晰流畅,做好交通组织分析专篇。
七、其它
1、项目应符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受让单位在方案设计中应考虑该地块500米范围内现状与规划市政设施分布情况(示意图见土地出让合同),并在楼盘预售时将该示意图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LP2505-R21-02地块红线
LP2505-R21-05地块技术指标
区域与面积
本地块位于临平区东湖街道,东湖新城(LP25)单元内,东至顺意路、西至规划支路
一、南至昌达路、北至羽书街及木省桥港绿带,用地面积23284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性质
住宅用地(R21)。
三、地块控制指标
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建筑层高不小于3米。面积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四、建设内容
1、地块建设内容为住宅 配套公建及商业配套用房。沿顺意路、昌达路和规划支路一可在住宅裙房设置商业用房,商业用房与住宅配套公建用房之和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2、按规范配置物业用房。按建筑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百户配置社区服务用房(不足百户按百户计),按建筑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百户且不少于320平方米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及养老用房需无偿移交属地政府
3、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16平方米,最小建筑面积不少于21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相对集中配建,一般不得安排在3楼及以上:公共体育设施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设置。按不少于0.12平方米/套配建公共文化设施用房,目应不少于50平方米以及不小于100平方米的室外文化活动场地。住宅小区内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智能快递柜或者预留建设智能快递柜的场地;
4、沿街商业裙房内应设置不小于商业裙房总建筑面积20%的具备开办餐饮条件的用房;
5、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本地块地下室建设不少于1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相邻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应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五、城市设计导则要求
建筑体量、色彩、形式要与周边相协调,方案设计需满足《杭州市总体城市设计(修编)》及《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城市设计》的要求。
六、交通组织
1、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于西侧规划支路一与南侧昌达路,具体在方案论证中明确。2 内外交通组织应清晰流畅,做好交通组织分析专篇。
七、其它
1、项目应符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受让单位在方案设计中应考虑该地块500米范围内现状与规划市政设施分布情况(示意图见土地出让合同),并在楼盘预售时将该示意图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3、建筑布置应按相关规范处理好与规划支路西侧规划110千伏变电站之间的位置关系。确保安全。
LP2505-R21-05地块红线
LP2505-A33-01地块技术指标
一、 区域位置
本地块位于临平区东湖街道,东至规划支路一 南至羽书街、西至顺达路、北至宏达路绿带,用地面积约3.28公顷(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面积
LP2505-01地块用地规模约2.53公顷,LP2505-45地块用地规模约0.76公顷(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途及控制指标
LP2505-01地块为中小学用地(A33) 容积率不大干10建筑密度不大干30%,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LP2505-45地块为服务设施用地(22),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
面积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四、建设内容与配套要求
1、LP2505-45地块建设内容为15班幼儿园,LP2505-01地块建设内容为24班小学。建设内容和规模还应符合发改部门立项文件要求。
2、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块地下室建设不少于1层。
五、城市设计导则要求
建筑体量、色彩形式等应与周边相协调。
六、交通组织
1、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于东侧规划支路一与南侧羽书街,具体在方案论证中明确。
2、内外交通组织应清晰流畅,做好交通组织分析专篇。
七、其它
项目应符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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