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网络暴力说不
创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网络化时代为信息沟通提供了广阔空间,但相伴而生的还有网暴的频繁发生和谣言的急速扩散。
有些本应获得社会尊重的人,仅因其公众人物的身份,就无端受到粗暴的“道德”审判和口水喷洗;
还有些由于特殊原因披露自身行踪隐私的人,则被人凭空捏造事实并予以谣言攻击。
这些网暴和谣言不仅严重诋毁了他人的名誉、贬损了其人格,更造成了人群的对立和社会的撕裂。
也因为这些网暴和谣言的存在,网络空间不再清朗,而渐渐沦为精神暴力的集中地和发泄情绪的垃圾场。
相比现实世界中信息传播的有限性,在网络世界中,因为发言成本低、联合成本低导致施暴力量更容易被迅速聚合,参与群体更广,从而破坏力和杀伤力也更大。
而当下流行的网络用语“社会性死亡”(简称社死),描绘的正是个人在遭遇网暴后颜面尽失的处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的虚拟空间中,捏造谣言、网暴他人、污人清白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都严令禁止个人在网络上通过捏造歪曲、恶毒刻薄、残忍凶暴的言语、文字、图画等方式,散布他人隐私、贬损他人人格,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
不玷污每一份清白,诚然,也不会姑息每一点罪恶。
国家为治理网络秩序,也相继出台了多部法律规范对个人使用网络的行为予以规范。
不过上述法律惩戒主要针对的仍旧是谣言的制造者和网暴的始作俑者。
除了这些人之外,造成网络空间成为暴力集中地的还包括大量为雪崩助力、为火焰添柴的围观者。
在网络世界中,这些围观者的情绪轻易就被挑动,他们轻易就能凭借所谓的“正义感”和“道德观”,对他人进行无情鞭挞。
法律惩戒的有限性和网络的虚拟性,也使谣言传播者轻易就加入键盘侠的行列,随意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而几无任何道德和法律约束。
治理网络谣言除了要依赖于法律的完备、政府的介入、平台的监管外,
更重要的还有赖于每个网民的个人自律,
依赖于每个人即使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内,也能够保持理性、对他人保有基本的尊重和共情,
不跟风不盲从,提高对网络信息的辨识力,让流言止于智者。
不随意释放自己内心的幽暗;
不随意对他人挥舞讨伐大棒;
不随意对他人进行非黑即白的道德审判。
毕竟我们任何人都无法确保自己未来不会成为网暴的受害者。
清朗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通过理性、善意和自律来维护。
评论员 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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