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支付工程款,我去银行取钱时,才晓得自己的公司因没有年报被列异了。”近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新区某建筑劳务公司法人陈先生来电,“在你们的帮助下,我的公司补报了年报,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后面成功取款解了燃眉之急。”
“逾期未年报”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中的内容事项。经调查核实,陈先生的公司首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且已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及时补报了2021年度年报,符合“首违不罚”条件,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自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后,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聚焦构筑优质营商环境,围绕“促发展、保民生、稳经济”主线,将“首违不罚”政策和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深度结合。截至目前,新区已有300余户(含企业、个体工商户)未履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主体享受到了该政策的红利。
下一步,新区市场监管局将在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政策的同时,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