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亚春:药品价格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针对群众反映一些经营者哄抬抗疫药品和医疗用品销售价格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强化价格监管与执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抗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违法行为,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诫约谈。12月5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了《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医药用品经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合理定价,保持医疗药品、用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出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我局又先后三次召开在杭部分医药企业行政约谈会,再次强调和重申有关要求。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也积极运用约谈、告诫、行政指导等多种手段,督促相关企业自觉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稳定。截至目前,共约谈企业65家次,发放提醒告诫函271份,行政指导并督促整改问题11个。
二是加强执法震慑,强化苗头遏制。从12月5日开始,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防疫物资药品用品价格监管专项行动。通过投诉举报、媒体报道、自媒体等多渠道收集违法线索,以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等“四类药”和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等医疗用品为重点,对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形成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着力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查处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案件5起。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市场巡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协同,及时掌握涉疫药品用品的销售、库存和价格变动情况。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市场价格线上线下巡查检查,开展“四类药”、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等检查,做到执法提前介入,稳定市场价格预期。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359人次,检查零售药店、批发企业、网络平台等单位1235家。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我市防疫物资价格基本稳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