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2022年第6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江北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石马河街道:山水景园(16栋、17栋)、大川壹江城E3栋、万科悦湾北区34栋、鹿角湾16栋、金果园(4栋、5栋、6栋、7栋)、金秋家园4栋、金色年华C区2栋、南桥丽景7栋;
大石坝街道:石韵桂园1栋、东方港湾B5栋、下石门搪瓷厂家属区409号、下六村236号、九村(100号、166号);
华新街街道:嘉陵三村3号院、铂蓝公馆、白云大厦;
观音桥街道:青青雅舍1栋、鲤鱼池三村16号、洋河三村50号1单元、富力海洋广场2栋、黄桷园9号、招商锦星汇4栋;
五里店街道:世纪阳光小区、银座花苑小区3栋、阳光100小区T0、勤俭二村小区42号、珠江太阳城A区5栋、新鸥鹏央著天域一期2栋;
寸滩街道:康兴园小区4栋1单元、冠陆两江汇谷B栋;
铁山坪街道:康锦家园37栋、华融现代城一期4栋、港城印象东区3栋、港兴小区11栋;
复盛镇:祥韵家园A区5栋7单元。
二、管控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村)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严格实行闭环转运;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调整为低风险区。
3.经营场所暂停经营,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5.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无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附件:高风险区点位一览表(11月16日发布)
来源:重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