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今年决定开展2022年度暨首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重要的民生部门,也是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广东人社将聚焦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围绕社保减负稳岗政策、就业补贴政策、创业扶持政策等3个专题开展个体工商户纾困政策宣传。
第二期
继续来看
就业补贴政策
1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申领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即可申领此项补贴。
【补贴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进行补贴。
【补贴时间】
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2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申领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即可申领此项补贴。
【补贴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进行补贴。
【补贴时间】
最长不超过2年。
3
一般性岗位补贴
【申领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即可申领此项补贴。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时间】
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4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申领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即可申领此项补贴。
【补贴标准】
每人10000元。
5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申领条件】
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可申领此项补贴。
【补贴标准】
每人5000元。
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实行阶段性缓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