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明确要着力打造一批德技双馨、创新协作、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形成“双师”团队建设范式,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主要内容如下——
创新团队建设要突出模式方式、制度机制、构成分工等内涵建设,形成团队自身的建设范式。创新团队成员应包括公共课、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企业兼职教师,“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成员构成要科学合理且相对稳定,充分考虑职称、年龄、专业等因素,调整比例不应超过30%。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专业带头人,具有较强的课程开发能力和丰富的教改经验,不得随意更换。国家级创新团队负责人调整,需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要指导学校利用好校内外资源,全过程参与,逐段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探索形成创新团队建设机制、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
创新团队建设要打破学科教学传统模式,把模块化教学作为重要内容,探索创新项目式教学、情境式教学。要将行业企业融入建设周期,全过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体系重构、模块化教学设计实施等。要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职业岗位(群)能力要求和相关职业标准,不断开发和完善课程标准。要打破原有的专业课程体系框架,基于职业工作过程重构。要积极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优质课程等资源纳入专业课程教学,研究制订专业能力模块化课程设置方案,将每个专业划分为若干核心模块单元。要做好课程总体设计,创新团队教师集体备课、协同教研,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形成各具特色的教学风格,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效果。
创新团队建设要加强校际协同和校企深度合作,促进“双元”育人。要按照专业领域,由若干创新团队立项院校、创新团队培训基地,以及科研院所、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共同组建协作共同体,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章程,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成员分工,加强人员交流、研究合作、资源共享,在团队建设、师资培养、教学改革等方面协同创新。应充分发挥国家级创新团队立项院校协作共同体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吸纳相同专业领域的省级、校级创新团队参与,形成该专业领域的创新团队协作网络,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专业教学改革。
各地各校应将创新团队建设纳入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加强支持保障。应制定本级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管理办法,明确负责部门和分管领导,出台支持政策,建立奖惩机制,把创新团队建设列为对应级别的重点科研项目,支持各级创新团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鼓励创新团队通过校企合作、科研项目、社会服务等途径积极筹措发展资金。在考核评价、职称晋升、“双师型”教师认定等个人发展,以及学历提升、境内外访学研修等专业发展方面,要将参与创新团队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各地各校要利用好教师发展中心(培训中心),为创新团队建设和团队教师发展提供平台支持。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创新团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以及对区域内国家级创新团队建设的全过程督促检查和质量监控。学校为创新团队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保证建设质量和效果。各地各校在创新团队建设过程中,要突出可复制推广的团队建设范式、团队教师能力提升、模块化教学模式运用、专业建设成果等重点任务。各地各校要建立本级创新团队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偏离目标任务、建设效果较差的,应实行动态调整。建设期满后,要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验收,经验做法和建设成果要凝练总结、推广应用,不达标的应视情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来源:中国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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