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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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12月20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设备设置地点:万景山路与穿咸线路口东口、西口
抓拍违法行为:①②
设备设置地点:万景山路与穿咸线路口南口、北口
抓拍违法行为: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