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0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三次提及“前海”元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报告提到了“前海法院”的哪些工作亮点。
创新“一站式”
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建立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成立案、调解、证据交换等全流程线上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法律服务。先后分两批确定10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2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加入平台,首次实现和境外仲裁机构的机制衔接。北京四中院、苏州国际商事法庭、深圳前海法院等探索建设各具特色的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完善诉讼与调解、仲裁对接机制,努力满足中外当事人司法需求。
服务港澳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发布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和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等意见,推进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积极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高院以“清单+台账”方式推动46项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为港澳企业、居民在粤创新创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
设立域外法查明统一平台,汇集五家域外法查明机构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资源,着力破解涉外审判实践中的域外法查明难问题。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梳理全球60多个主要国家和地区不可抗力规则及案例,形成并发布7期研究报告。多地法院设立域外法查明专家库,推动域外法律库案例库建设,积极探索域外法查明有效路径。深圳前海法院搭建“法院依法自主查明+香港地区陪审员和外籍、港澳地区调解员参与查明+社会化专业力量协助查明”的立体化查明模式。
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