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从业人员在前海合作区申请执业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一国两制”,遵守基本法及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
(二)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三)具有香港导游、领队执业资格,澳门导游执业资格;
(四)经岗前培训合格;
(五)已与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
(六)未患有甲类、乙类及其他可能危害旅游者人身健康安全的传染性疾病;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
“基本法及其它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及其他香港特别行政区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条例、附属法例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法》(澳门特别行政区第2/2009号法律)以及其他澳门特别行政区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命令、行政长官批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