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和市项目开发中心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强化项目用地要素保障精准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就如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动要求,营造“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的浓厚氛围,提出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实行“用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做实做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等创新举措,助推我市重大项目早开工快建设。
《通知》明确
要坚持规划引导项目,科学比选最优方案,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建设单位在选址时,要及时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查询项目红线范围涉及的限制性因素,充分考虑论证,科学比选确定最优选址方案。符合占用条件的,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提前介入、指导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需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从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合理性、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充分性、节地水平的先进性等对方案进行分析比选,形成节约集约用地专章作为用地预审申报材料提交审查。
《通知》要求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对照国家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条件,准确把握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形,发改委、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我市项目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最大限度争取使用国家配置计划指标,积极争取省年度计划统筹指标,优先保障年度省重点项目、需中央支持的重大项目,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同时要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处置,以省级确定的年度处置率为目标倒排任务进度,加大全市盘活存量土地产生计划指标。市自然资源局实行年度处置任务进展情况动态通报,对未完成年度处置任务的县(市、区),核减其下一年度预支计划指标。
《通知》强调
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红线,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推动和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同步开展土地征收、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并同步开展林地审核、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各类保护区审核、规划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违法用地查处、现状调查、风险评估等,全力推动和配合实施征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可同步开展拟征收土地使用人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
《通知》重申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上门、提前介入,积极提供“提前提醒告知”和跟踪服务,为新建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提供超前服务,指导企业分块做好前期材料准备,使项目用地报批少走弯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省重大项目,及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批复中明确的分期建设内容,分期申请建设用地。
《通知》明确
要完善工作机制,规范项目建设程序。进一步压实县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责任,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各相关部门要把保障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用地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项目用地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错失良机。并成立工作专班,形成用地保障合力,健全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一个清单、一个机制、一个专班、一个联动”,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建立进度跟踪制度,定期通报项目用地保障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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