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22号
根据当前虎门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2日18时起,虎门镇新增1个临时管控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
划定龙眼东一路以东-龙眼七路以南-龙眼村内巷以西-龙眼六路以北围合区域为临时管控区。
区域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管控区内除保供经营场所外,其他场所暂停营业。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出品:虎门融媒体中心
来源: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江振涛
责编:莫桂英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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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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