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11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15〕1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开始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只有在现场审核通过后,网上的报名状态才会显示为 “通过审核”。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
(三)每个考区的考位有限,当该考区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系统将关闭该考区,届时请考生选择其它考区报考。
(四)报名的主要流程为:注册、报名、提交、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考生交费、完成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须及时交费,方可完成报名。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或没有及时交费,都不能参加考试。
(五)已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面试现场审核时提交。如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前到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六)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3日24时,现场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7时(休息日不进行现场审核),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24时。
二、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14号)的精神,将在面试前14天起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健康监测。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
(二)温馨提醒
1.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场安检时,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摘掉口罩核验身份信息。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研判,确有必要到发热考场考试的考生,需遵循考点规定,服从考试安排。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前后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完整公告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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