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2日,柳江区人民法院三都法庭在土博镇巡回办案点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庭审中了解到双方有和解意向,三都法庭和土博司法所随即启动联合调解机制,共同对该案进行调解。
该案中覃某和韦某是朋友,出于信任,覃某于 2019年 3月雇请韦某从柳江区拉石灰到柳城销售,而韦某却私自将石灰拉至别处销售,并将18200 元货款据为己有。
此后覃某多次向韦某催还货款,韦某均以经济困难无力偿还为由拖欠。2022年1月 31日,韦某向覃某出具一张借据,约定于 2022年5月还清 18200 元欠款,但约定还款到期后,韦某依然拒不偿还,于是出现了双方对簿公堂的一幕。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从法律层面给双方当事人作出解释,细解了 《民法典》中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力和义务的相关规定,还指出了拒不还钱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如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会给生活造成困扰,甚至对子女升学就也产生不良影响。
从道德层面说,诚信为荣,失信可耻,诚信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同时,诉讼程序也是耗时费力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各退一步,客观合理化解纠纷。
调解员通过“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使双方当事人慎重思考,权衡利弊,最后双方接受了调解员给出的调解方案:韦某将 18200 元欠款分两期支付给覃某,全部欠款于 2022年12月25 日前还清,覃某主动放弃对该欠款的利息主张。
在三都法庭和土博司法所积极联动配合下,该案得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束,有效减少了群众诉累,扎实做好司法为民办实事。
下一步,土博司法所继续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探索“庭所联合”的模式,积极联动相关部门,将联合调解工作推向纵深。
来源:土博司法所 莫慧菊
编辑:梁国端
校对:梁夜伊
审核:杨小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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