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四部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也是柳江区司法局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的标志性成果。
2020年3月11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目的是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要求,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柳江区司法局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推行各项节能措施,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加强节能监督检查,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01
硬件软件两手抓,加足节约动力
一是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全面推行垃圾分类。
二是开展节水、节能改造,更换非节能灯具、非节水器具,绿化用水配置喷灌设施,从硬件上实现节水节电。三是做好软件配置,所有垃圾容器均正确张贴相应标识、投放指南、宣传标语,所有用水、用电设施均张贴相应的节能标识、提示语,通过一系列软配置营造浓厚节约氛围。
02
学习宣传培训,引领节约新风尚
一是以干部职工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及时总结进行和部署。
二是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和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三是通过宣传展板、电子屏幕、墙体海报等多种载体开展节能宣传,营造浓厚的节约氛围。四是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参与垃圾分类督导、宣传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争当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03
保障工作运行,提高节约水平
该局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垃圾分类、节能工作机制,健全用水用电制度、垃圾收运处置、公示制度、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预约回收处置制度,统筹推进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绿色食堂、绿色出行等行动,为持续做好节水、节电、节粮、垃圾分类等工作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04
监督常态化,以“查”促节约
突出日常监督检查作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在局机关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节水节电等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和指正,形成以查促改,以查促进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干部职工强化规范用能、节约用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今后,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将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发挥好“节约型机关”带头表率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走细开展,积极传播“绿色”理念,为建设绿色、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来源: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 郑燕萍
制作:韦陶陶
编辑:梁国端
校对:梁夜伊
审核:杨小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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