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盘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来了一对”常客”,原来是李某和谭某,两人离婚后,因财产的分割问题多次来到村调委,希望村调委帮忙调解解决。
矛盾起因
李某与谭某结婚20余年,育有一双儿女,儿子刚上大学,女儿现读初中。
李某在盘龙村经营一家水泥砖厂,专做建材生意,因经营有善,多年下来,小有积蓄,并在盘龙村砖厂附近建有二层半砖混结构民房,还在柳州分期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
因谭某怀疑丈夫李某有外遇,因此经常与李某闹矛盾,曾多次到村调委进行调解,也几次求助派出所出警处置过,都没有得到解决。
最终,李某与谭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儿女归李某抚养,但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完全分割清楚,二人由此产生矛盾。
成功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盘龙村调解主任通过了解得知,李某与谭某的婚姻确实已经破裂,难以修复。现在,谭某经常为了财产的事与李某争吵,还阻挠厂里工人做工,影响厂里生产经营。
为了能彻底解决李某与谭某之间的矛盾,盘龙村调解主任向里高镇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最后由里高镇分管领导整合资源,由“三官一律”、里高司法所、盘龙村调委会联合组成工作组,组织李某与谭某进行调解。
通过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干警及一村一法律顾问韦律师从多角度法律知识对谭某与李某进行的法律宣传教育,既然不能携手到老,不如好好的协商和平分开,否则不但影响到双方生活、生产经营,同时也影响到小孩的健康成长。并提醒双方,都应依法理性维权,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的诉求。
现场工作组还为谭某与李某理清诉求,以及对双方所争议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析。经过工作组以法解析和思想上的引导,李某与谭某终于释怀,打开心结,
双方互做让步,并达成一致财产分割意见:盘龙村自建的二层半民房、柳州120平方米商品房都归谭某享有;盘龙村水泥砖厂和经营场地及与场地有关的任何权益均归李某享有;另外李某再支付10万元给谭某作为补偿。
这对曾经的夫妻终于在工作组的见证下签订协议书,这起闹了十多年的财产纠纷在“三官一律”、司法、村调委的共同努力下得到理性解决,双方都回归了正常生活。
来源:里高司法所 梁海俊 韦卓旋
制作:韦陶陶
编辑:梁国端
校对:梁夜伊
审核:杨小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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