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江二线船闸概念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第一号补遗书
致应征申请人:
根据本次征集活动应征申请人对活动公告及附件6第二条设计内容和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第3点提出的问题,同时考虑各设计单位设计方案的编制时间,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对本次活动公告及附件1、5的部分内容进行答复和补充。鉴于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作为活动公告组成部分,与活动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
1.活动公告及附件6第二条“设计内容和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第3点:需能通航23米宽、7米高的游轮和载有三层四列标准集装箱的船舶,并预留具备2000吨级船舶的通行能力。
修改为:需能通航16米宽及相应高度的游轮和载有三层四列标准集装箱的船舶,并预留具备2000吨级船舶的通行能力。
2.活动公告及附件6第六条中“纸质应征文件于2022年11月30日17时前提交至代理单位;电子应征文件于2022年11月30日17时前发送至代理单位邮箱”,因国庆假期影响,资格预审时间延后7天,于2022年10月8日完成资格预审,2022年10月9日-11日发布预审结果公告。方案设计时间相应延后,纸质应征文件于2022年12月15日17时前提交至代理单位;电子应征文件于2022年12月15日17时前发送至代理单位邮箱。
3.应征文件中附件1和附件5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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