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这是人们会说起的一年,新冠疫情、国际大势、市场起伏。但各种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挑战并未能阻挡中国反垄断的前进步伐。在过去的一年里,反垄断法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都取了卓著的成果。
反垄断立法方面,2020年可能是历史上最为活跃的一年
2020年初《反垄断法》的修订草案公布,修法工作已明确成为2021年全国人大的重点立法工作;《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四部业界期待多年的指南对外公布;针对重点领域,《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及《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相继公布,在对重点民生行业的监管进一步加强的同时,互联网成为反垄断新重点领域;此外《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和《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的颁布,体现出此前不同执法机关的规定继续得到整合;最后,国家及地方层面的反垄断合规指引以及《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相继发布,敦促企业构架反垄断合规体系,重视境内外反垄断合规。
反垄断执法方面,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行为调查高效有序进行
面对疫情的挑战,经营者集中审查流程迅速全面电子化,审查效率大幅提高,共审结案件458件,作出附条件批准决定4件,并于2021年伊始公布另外1件附条件批准决定;作出应报未报处罚13件,包含对3起互联网领域具有VIE架构企业做出应报未报的处罚。在垄断行为执法方面,执法机构查处的案件数量创三机构改革后的历史最高,共处罚21起垄断行为案件,其中15起涉及横向垄断协议,6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021年伊始,市场监管总局又对一家原料药企业做出有关拒绝交易的处罚。此外,在2起垄断行为案件的调查中,由于涉案企业作出并履行了整改承诺,反垄断执法机构做出终止调查决定。
反垄断司法方面,反垄断诉讼持续升温重要性日益凸显
一方面,司法领域和反垄断执法持续联动和博弈。2020年迎来首例国际反垄断调查的后继国内民事诉讼,国内行政执法的后继诉讼同样迎来新发展;另一方面,在互联网领域,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关注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领域问题。部分省级人大授权检察机关在互联网侵害公益、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领域探索公益诉讼;多件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诉讼相继涌现,后续进展值得关注。反垄断诉讼正在成为协助企业实现商业目的的有力武器。
2021年伊始,中央政治局、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多个行业监管机构均再次强调“加强反垄断执法” ,预示着新一轮反垄断浪潮的到来。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如下八个方面,回顾中国反垄断的2020年,总结亮点,并展望下一阶段的中国反垄断法。
一、加强重点行业监管,针对行业特点执法更加精细;
二、关注平台经济,互联网领域成为监管新重点;
三、持续关注知识产权领域垄断行为,监管思路更加清晰;
四、细化程序规则,鼓励被调查企业做出宽大申请和承诺;
五、加强对VIE架构交易、“猎杀式并购”和多步骤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
六、关注混合并购,倚重行为性救济措施;
七、反垄断民事诉讼升温,司法与执法之间联动和博弈;
八、提高处罚力度,反垄断违法成本预期将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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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刘成
合伙人
公司业务部
liucheng@cn.kwm.com
业务领域:反垄断和竞争法、公司投资和并购
刘成律师拥有多年从事反垄断和竞争法的业务经验,他向客户提供了大量涉及中国竞争法的法律服务,如代表多家跨国公司和大型中国企业就多起重大交易在中国主管机关进行并购申报,为客户的经营模式提供反垄断合规的咨询和培训,并就应对政府主管机关的反垄断调查提供建议。刘成律师连续多年被国际法律媒体评选为中国领先的竞争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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