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更“完善”
在参保政策上,统一参保范围和保障对象,实现全省各类参保对象平等参加失业保险,公平享受待遇。在基数核定上,统一缴费费率、缴费基数核定办法,依据全省社平工资,实现全省三档缴费基数标准的逐步统一。在待遇标准上,统一确定办法,建立调整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服务更“便捷”
湖北将推动“异地办”,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改为失业时由待遇申领地集中归并,不用异地跑;推动“就近办”,通过统一业务规程、统一经办流程、统一服务标准,推进全省经办服务一体化,实现“一事联办”,不需来回跑;推动“线上办”,上线省集中系统,全面实现网上办事,支持互联网和手机终端,推广“掌上办”,不必线下跑。
监督更“严密”
湖北将健全防控体系,加强基金风险预测和防控,健全多环节风险防控体系,夯实本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借力信息系统,推进业务财务一体化,通过信息技术构建实时监控体系,统筹防控经办、审批、财务、系统管理风险,监管更效能;融合信用评级,实行事前告知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失信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新型经办管理服务模式,惩戒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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