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瓜尔佳 ,作者小辫子
官场和法律圈有意思的事儿。
因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江苏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被行政拘留5日,这是2月2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所做出的处罚。
2月1日,为了防疫工作的需要,南通市通州区相关部门在检查疫情防范工作时发现了东社镇五马路查的一家纺织厂有工人正在工作,其行为违反了政府部门关于因疫情而推后建行上班时间的决定,随后把这一线索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认为,这家企业违反的是省政府的相关推迟上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月2日,喻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通州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温馨提示:没批准擅自提前复工,可能涉嫌传播疫情,因人员聚集导致有人感染新型肺炎的严重后果,,甚至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企业急于生产可以理解,但也要等待疫情出现缓解后。国家根据疫情对春节假期何时上班,做了适当调整和周密安排,社会各界要响应政府的号召,遵守政府法令,擅自提前生产不仅坑害自己,还要坑害社会,造成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让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付之东流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