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 fzj80116490
功能介绍 时事评论、普法宣传
以下文章来源于个案说法 ,作者马友泉 方弘
即时关注热点前沿案件,权威律师解读案件背后的法律常识。每天一案,以案说法,解答法律问题,防控法律风险,设计解决方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咨询电话:15974827467
案情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司法机关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如果利用公权力做陷害违法之事,最终将自食其果。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