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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政务贤课堂”为大家带来的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楼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的“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关系转移”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两个高频事项办理小知识。
那么这两项业务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适用人群、适用情形不同哦,快来看看吧~
适用人群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人员,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比如像到北上广等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地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地工作。
4.异地转诊人员
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适用情形
1.在职职工劳动(人事)关系在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间转移的
由市医保中心根据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的缴费转移信息,直接为职工办理个人医疗账户有关变更手续。
2.在职职工劳动(人事)关系由外省市转入本市的
由参保人(或参保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区医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市医保中心根据区医保中心的受理情况以及异地转入账户资金的情况,进行转入账户资金处理。
3.在职职工劳动(人事)关系由本市转移至外省市的
在本市注销个人医疗帐户,并由区医保中心对个人医疗账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通过区医保中心进行转移。
撰稿:奉贤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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