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开拍卖共享(电)单车占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引发业内外广泛关注。
作为解决城市出行最后一公里的新兴产业,共享单车出现已近十年,但这种经营模式在监管层面始终面临诸如公共属性和路权分配等方面的争议。如今,国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对共享单车加强监管,在服务市民出行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之间如何取得平衡,成为考验各地治理能力的一道难题。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显示,2022年5月11日,石家庄对市内五区范围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资源3年有偿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各标的的起拍价格均在300万元以上。
据当地媒体报道,经过285轮激烈竞价,最终由4家企业竞得5个标的,获得石家庄市10万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资源3年有偿使用权。
城市公共资源使用权能否进行拍卖?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告诉界面新闻,石家庄此次是将停车点位等公共资源进行拍卖,从交易本身来看没有问题,行政程序上也没有问题,“停车点位属于城市的公共资源,城市把公共资源交给谁来使用,具有自主性。”
并非只有石家庄一个城市对共享单车占用城市公共资源进行拍卖。福建省福鼎市、云南省瑞丽市对城区、姐告城区、湖南省张家界市等都有过相应实践。
拍卖成功后,按照《方案》,下一步未竞得企业将陆续开展车辆清理工作,有序退出市场。此结果也引发业内担忧,未中标企业不得不退出市场后,少数几家共享单车品牌恐将在石家庄形成垄断局面。
对此,马亮认为,共享单车既有准公共性的特点,也有天然的垄断倾向或垄断属性,类似燃气、电力等公用事业,不可能由很多家去提供服务,“对公共服务来讲,虽然可能造成垄断,但是只要程序上合理合法,并且能够加强监管,在价格、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进行保障,就没有问题。”
依托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共享单车从2014年诞生起就在全国各地快速扩张,但是与之伴随的是“单车坟场”、乱停乱放等市场乱象。为此,各地政府也多方设法,探索共享单车的有效监管模式。
“从全国来看,中央政府并没有明确指导各地应如何管理,所以各地有自主决定权,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现在很多城市已认识到共享单车不可或缺,正在探索以更加智慧的方式创新监管模式。”马亮表示。马亮指出,以市场准入为标准,各地政府对共享单车主要有两种管理模式,一种是强干预或强监管,也就是由政府来决定少数几家企业运营并严格监管,其他企业没有权利或资格在当地运营,石家庄此次竞拍就属于强干预。另一种是开放市场模式,政府并不明确要求企业退出当地市场,但会提出具体的管理规则,企业不达标将不得不自愿退出市场。
马亮还表示,共享单车是准公共服务行业,政府不可能完全代替市场,如果完全由政府来决定企业谁进谁出,可能会使得企业失去竞争活力,“如果政府规则制定得好,企业是愿意配合的,政府更应该做的是顺势而为,引导企业向善,引导企业按照当地发展需要展开运营。”